嚴格落實“五個責任”!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規范涉疫物資網絡交易秩序的通告
為維護防疫藥品、醫用口罩、抗原檢測試劑、消毒殺菌用品等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資網絡交易秩序,防范和制止通過網絡直播營銷、微信、短視頻等平臺開展網絡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電子商務法》《廣告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石家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規范疫情期間網絡交易秩序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平臺內經營者管理責任。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認真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商品和服務信息發布的審核義務,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經營活動的審查監控,及時優化系統及規則,提高對銷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經營者的自查比例,確保相關信息真實有效。要加強合規管理,嚴防平臺內經營者實施虛假宣傳、欺詐等行為,及時依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平臺內經營者采取必要措施,堅決杜絕平臺內經營者發“疫情財”情況出現。
另:依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相關要求,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零售藥店、依法取得相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以通過實體店鋪和電子商務渠道銷售經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審批的抗原檢測試劑。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加強對相關平臺內經營者的監督審查,保障抗原檢測試劑在平臺內合法合規銷售。
二、嚴格落實涉疫物資價格穩定責任。
網絡交易經營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并嚴格按規定明碼標價,準確清晰標示商品的品名、數量、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造成醫用口罩、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藥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
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
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嚴控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質量關,不得銷售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權商品。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銷售的商品進行消殺、檢測、存儲、運輸,并采取措施保障物流運送期間商品,特別是生鮮食品的安全和質量。
四、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責任。
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對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發布虛假廣告。確因臨時短缺、物流配送困難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約定交付的,應當及時告知消費者,并提供退款、換貨、補差價等選擇,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確保消費者吃得安心、買得放心、用得舒心。
五、嚴格落實防疫用品銷售經營責任。
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利用網絡直播營銷、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等實施下列違法行為:未依據《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取得相關資質,擅自銷售藥品、醫用口罩、抗原檢測試劑等防疫用品;銷售已列入《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的藥品;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擅自發布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以非醫用口罩冒充醫用口罩、虛構夸大消毒殺菌用品功用等形式對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監督檢查,通過網絡監測、投訴舉報、輿情反映等渠道,及時發現違法線索,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公開曝光。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若發現違法線索,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