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
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4年8月27日在石家莊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石家莊市審計局局長 王建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現將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轉段后經濟恢復發展的一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錨定經濟總量過萬億、實現彎道超車的奮斗目標,解放思想、奮發進取,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全市經濟實現穩快增長,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呈現良好態勢,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城市邁出堅實步伐。
——堅持精準施策,全面激活發展動能。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強化政策支持與財力保障,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獎補政策,支持兩大產業率先突破千億,主導產業集聚成勢;搶抓超長期特別國債、新增地方專項債等重大機遇,充分發揮拉動投資作用,深入謀劃推進重大項目落地落實;著力提振消費,發揮財政促消費穩投資作用,保持支出強度;推出127條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舉措,以營商“加速度”打造發展“強磁場”。
——聚焦公共服務,民生福祉日益增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加大投入力度,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脫貧群眾收入穩步增長;社會保障全面增強,深入落實就業優先戰略,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實施義務教育擴容提質工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健全公共衛生體系,落實各項醫療惠民政策;推動生態環境改善,強化污染防治,修復廢棄礦山,開展國土綠化;統籌推動災后恢復重建,防災減災救災體系不斷完善;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撬動作用,支持“6+2+2”等城市更新項目順利實施,全面提升宜居水平。
——全面深化改革,管理效能不斷優化。推進財政體制改革,財政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持續提升。緊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和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工作要求,加快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積極圍繞促進重大政策落實、重大建設項目落地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保障民生福祉、權力規范運行開展審計,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深化改革,破解難題贏得主動,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
——堅持問題導向,常態化推進審計整改成效明顯。積極建立全面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相結合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健全長效機制,一體推進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相關縣區、部門單位(本報告涉及的縣級行政區統稱縣)認真落實整改責任,細化整改措施,逐項對賬銷號,“治已病、防未病”效果更加明顯。持續深化人大、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等各類監督的貫通協同,強化審計成果運用,促進重大政策落地生根,促進公共權力規范運行,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一、市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23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733.28億元、支出總計714.08億元,結轉下年19.2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477.62億元、支出總計431.18億元,結轉下年46.44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計1.23億元、支出總計0.77億元,結轉下年0.46億元;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總計465.9億元、支出總計174.12億元,年終結余291.78億元。
對市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裕華區、新華區等7縣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關注了財政收入組織、財政資金使用、預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財政資源統籌、債券管理使用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 財政收支管理不夠嚴格,財政資源統籌推進不深入。一是收入征繳不到位。10個部門和單位應繳未繳資產處置收入、利息收入等3.28億元;3個單位存在城建收費4675.79萬元未征收到位的問題;5縣應收未收城建收費、污水處理費等1149.46萬元。二是財政支出效率不高,違規使用資金現象仍然存在。108個單位493個項目執行率低于60%,預算安排18.02億元,支出3.13億元,未支出金額14.89億元,占預算的82.63%;4縣存在虛列支出、擴大開支范圍等問題,涉及資金1.93億元。三是存量資金未有效盤活。22個部門和單位存量資金、結余資金等4954.3萬元未上繳財政;6縣存量資金5137.76萬元未收繳盤活。
(二)預算支出定額標準不科學,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不嚴。一是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不到位,未結合實際及時調整預算定額標準。市級“三公”經費2023年實際支出低于年初預算4806.8萬元,其中主要為公車運行維護費3741.3萬元。目前市級公車運行維護費沿用2019年以前定額標準,支出標準長期未根據實際調整導致預算編制不精準、預決算差額較大,與當前從嚴從緊安排“三公”經費和過緊日子要求不符。二是超需求申領預算,造成資金沉淀。3個部門及下屬單位未對支出進行合理預測,預算編制較大,將花不完的預算資金通過提前付款延后消費方式列支。三是應當由政府直接履職的事項由第三方完成。2個部門將應直接履職的方案編制、檔案管理和配合考評及對外聯系等工作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由第三方完成。
(三)財政資金分配不及時,預算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一是部分預算分解下達不及時。2個部門6個項目40.08億元的支出預算未按規定在6月末前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預算到位率,影響財政資金統籌安排使用。二是預算編制不科學、預算調整率較高。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不完整;由于年初城建項目不明確等原因導致8個部門94個項目預算調整率大于50%。三是預算編制不規范不細化。1個單位將全部水電費48萬元在項目經費中編報、4個單位在專項公用經費中編報勞務費預算453.86萬元,超范圍編制增加預算監督管理難度;1個單位2023年打包編制項目預算1億元,未按要求細化到具體項目。
(四)轉移支付管理存在短板弱項,財政資金效益未充分發揮。對轉移支付資金進行了重點關注,審計抽查發現:一是市級轉移支付優化整合不到位。應在一般轉移支付整合安排的市級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支出1145萬元,在專項轉移支付進行了列支;2項轉移支付直接通過部門對下撥付資金226.5萬元,加大了地方財政統籌整合難度。二是部分轉移支付分配下達不及時不規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對縣區專項轉移支付提前下達比例較低,市財政局年初安排的非據實結算項目預算金額12.53億元,僅提前下達7.21億元,占比57.56%;由于主管部門資金分配方案確定較晚、審核把關不嚴,市級養老服務體系獎補資金等2項對下轉移支付資金1125萬元下達不及時,中央兒童早期干預資金等4項轉移支付資金超范圍、超標準分配發放441.01萬元。三是轉移支付資金未支出。截至2023年底市級轉移支付資金結存在縣級財政及主管部門1.91億元,其中含2022年資金5357.67萬元。四是績效管理存在缺陷。2縣部分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完整不合理、自評不真實,未能有效發揮引導作用;1個部門未按規定向市財政局提交市級轉移支付的執行情況績效評估報告。
(五)政府專項債券使用效率不高,項目審核管理不嚴。一是前期準備不足、項目進展緩慢,專項債券資金績效發揮不充分。1個單位1個專項債券項目建設進展緩慢,截至年底支出進度僅為2.65%,未支出9734.6萬元;1個單位2個專項債券項目資金未按照要求時限完成支付,截至2023年5月結存資金2212.1萬元;1縣應配套未配套專項債券項目資本金1.52億元。二是專項債券資金項目審核管理不嚴。市財政局對專項債券項目入庫信息審核不到位,1個單位上報專項債券項目前期手續情況不實;1縣1個2021年專項債券項目申報時未取得環評批復;1縣1個專項債券項目變更設計未履行變更審批手續。三是專項債券資金使用不合規。1個單位為完成支付進度提前支付債券資金1189.74萬元;3縣存在違規將專項債券資金用于經常性支出174.02萬元、未按審批要求使用資金84.56萬元等問題。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23年下半年以來,重點審計了25家一級預算部門,對市級144家一級預算部門的數據進行了處理和分析,根據大數據分析出的207條問題線索,對24家一級預算部門及56家下屬單位數據分析結果進行了重點核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預算管理工作不扎實。一是預算編制不完整。5個部門或單位未將補助資金、事業收入等2047.72萬元編入當年預算;6個部門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241.63萬元。二是預算編制不科學。3個部門未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或項目收支實際情況編制預算,導致項目資金無法支出。三是預算執行不嚴格。3個部門和單位無預算支出臨時工工資、法律服務費等196.69萬元;7個部門和單位擴大開支范圍69.08萬元;1個單位違規將項目工程款從零余額賬戶轉入實有資金銀行賬戶6087.09萬元。
(二)未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要求。一是績效目標設定不科學不規范。21個部門和單位67個項目存在績效文本不完整、績效目標未量化、指標值確定依據不符合要求等問題,不利于績效管理。二是績效評價結果質量不高。9個部門和單位39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不真實或無依據;2個部門和單位4個項目財政復核與實際不符,預算執行率為0,市財政局復核得分仍為90分及以上。三是績效監督管理不嚴格。6個部門和單位8個項目未開展績效評價或績效目標未如期實現;1個部門1個項目1002.85萬元預算編制未充分利用績效評價結果,導致資金使用效益較低。
(三)依法理財依規決策意識不強。一是法院、檢察院涉案款物管理不夠規范。1家法院和2家檢察院在往來科目核算收入641.66萬元;同時1家法院還存在未按規定退付執行款71.46萬元的問題。二是政府招標采購管理亟需加強。3個部門未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或未按規定方式采購,涉及項目資金290.92萬元。三是未及時支付工程款。6個部門和單位存在未及時支付工程款、設備款等資金的現象。
(四)會計基礎工作不夠規范。一是違反財經紀律現象仍然存在。1個部門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下屬單位存在公款私存340.16萬元的問題;1個單位后勤物資管理不嚴,物資白條出庫36.95萬元。二是往來款長期未清理,造成財政資金安全風險。抽查發現2023年底5個部門和單位往來款長期掛賬648.36萬元。三是財務管理工作不夠規范,內控制度不健全。3個部門工會經費未設專賬核算;10個部門和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內部審計等相關制度。
(五)習慣過緊日子意識有待加強。一是個別單位存在兩費及福利費等列支不規范的情況。1個單位2021年在未繳納單位人員工會經費的前提下當年列支福利費2.54萬元;1個單位違規報銷交通補貼0.78萬元;3個部門的下屬單位及市殘聯存在超預算支出福利費、無預算支出會議費、超范圍列支培訓費等問題,涉及10.95萬元。二是無計劃列支培訓費。3個部門和單位無培訓計劃支出培訓資金41.81萬元。三是公車管理制度落實還需加強。1個單位未經審批配備更新公務用車4輛;4個部門和單位公車管理不規范,存在未加裝衛星定位系統、未實行“三化”管理、租車未選擇定點企業等情況。
三、重大項目建設和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統籌考慮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將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和重點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審計關注重點,主要涉及重大投資項目、礦山綜合治理、民生工程等項目建設情況和就業、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養老5項民生資金情況。
(一)重大項目審計情況
1.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主要圍繞我市城市更新重大投資建設項目,聚焦民生熱點,緊盯項目資金管理使用與決算、工程建設管理等環節,審計了高鐵商務區中央綠色體育公園項目、維明大街景觀改造提升工程、石家莊市滹沱河生態修復工程PPP項目(中華大街至藁城城區東)等重點投資項目,審核資金60.44億元。在財政評審的基礎上促進節約財政資金3890萬元,審計發現部分建設項目存在基本建設程序執行不嚴、工程招標投標環節違規、項目管理不規范、多計工程價款等問題。
2.礦山綜合治理審計情況
審計了3縣礦山綜合治理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監管不力。3縣分別存在10家礦山企業未足額預存土地復墾費、欠繳水土保持費合計467.12萬元,29個礦山治理工程項目未經批準開工建設等問題。二是礦山治理目標任務完成不到位。2縣7個項目及2家礦山企業未按要求進行礦山治理;1縣2022年未開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治理工作,涉及礦山252個;1縣將11個不符合條件的礦山申報了整合重組。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2縣未編制非煤礦山綜合治理規劃、未按要求建立土地復墾監測制度;1縣未能按期完成礦山整合重組實施方案編制工作。
3.民生工程審計情況
圍繞促進保障民生福祉,推動民生改善與經濟發展良性循環,對部分部門以及部分縣的民生工程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了重點關注。一是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1縣改造項目涉及69個標段未按規定進行竣工財務決算;1縣拖欠工程款186.46萬元;1縣未對3034.86萬元的老舊小區改造設備采購進行合同履約驗收。二是農村廁所提升工程。1縣存在31座農村公廁建設與規定標準存在差距、261座公廁未及時進行財務竣工決算問題。三是精準助殘服務工程。1個部門在預算資金充足前提下只對聽力殘疾兒童進行了救助,收到的省級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44.4萬元僅支出34%,未覆蓋其他殘疾兒童群體實現救助服務應享盡享;1個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1縣違規提前撥付兒童康復救助資金15.87萬元,涉及機構20家、殘疾兒童129名;3縣未將16名失業殘疾人納入就業困難幫扶范圍;1縣未向128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四是文化體育惠民工程。市全民健身中心項目(游泳館)完成竣工決算后結余資金及利息收入92.34萬元未上繳財政;1個部門對全民健身設施資產監管不到位,2023年采購的907.92萬元健身器材未納入固定資產管理。
(二)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1.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情況
對7縣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專項資金審核監督管理不嚴格。6縣向不符合條件的機構或人員發放就業補助資金及失業保險基金154.48萬元;4縣創業擔保貸款審核監管追償不力,存在未按規定流程辦理貸款、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貸款、逾期貸款本息未收回等問題。二是就業工作推進過程中管理不到位。6縣未對1045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動態管理;4縣260個公益性崗位或勞務派遣人員管理不規范;3縣缺乏配套制度或出臺文件不符合實際;5縣未按規定做好信息公開。三是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管有待加強。4縣監管不力,存在2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虛開增值稅發票172.96萬元、4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開展業務、5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為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或拖欠工資等問題。
2.保障性住房審計情況
圍繞配建政策落實、配租公平公正,對保障房房源配建、公租房房屋配租和補助資金監管使用情況進行了重點關注。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保障房配建政策落實不到位。1個單位對應配建未配建保障房的4個商品房項目易地配建金未收繳到位。二是保障房管理不規范。1個部門違規將未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任務;未及時督促各區取消不符合條件的167名承租人保障資格。三是租金收繳不及時。1個單位未及時收繳逾期六個月以上的135戶承租戶租金561.19萬元;未及時清退拖欠房租的承租戶212戶,清退后造成租金核銷損失270.43萬元。四是“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資金”監管審核不嚴格。2縣未根據建設進度審核獎補資金,違規審核通過了2個已封頂但未竣工決算的新建租賃住房項目單位提交的資金解凍使用申請1367.72萬元;1縣違規將1個資金運轉不正常項目評為優級項目,提前解凍使用獎補資金506.26萬元。
3.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2023年下半年以來,圍繞推動民生保障和改善,促進民生領域各項政策落實落地落細,對部分部門和單位以及部分縣的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重點關注。一是職業教育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1所學校在免學費政策實施及助學金認定過程中違規要求學生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2縣應發未發89名學生“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13.35萬元,1縣晚于規定時間發放補助77.25萬元。二是衛生健康資金管理使用情況。1個部門未對新生兒出生缺陷干預工程項目、14周歲女孩免費接種HPV疫苗項目等6項市級轉移支付資金制定具體項目管理辦法。三是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縣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一次性建設補貼發放不規范,其中1縣少撥付3家中心18.69萬元、1縣提前撥付2家中心51.66萬元;1縣未按規定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進行公示。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重點圍繞洪澇救災和災后重建項目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優化營商環境進行了審計。
(一)洪澇救災和災后重建項目資金跟蹤審計情況
對市本級和12縣救災和災后重建項目資金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過程中,延伸調查了67個鄉鎮、98個村(街)的188戶災民,實地查看了64條水毀道路、25座橋梁、13所學校幼兒園、36個水毀災損水利工程設施、6個農業項目的修復建設情況,通過審計通報、約談提醒、督導檢查等措施,建立了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迅速整改的全程跟蹤監督運行機制。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3縣7個項目推進緩慢、管理不嚴,存在未及時開工建設、未按時限要求完工以及未批先建等問題。二是3縣救災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撥付不及時,存在過渡期救助資金未足額或超時限發放以及未按規定張榜公示等問題。三是4縣未按項目進度支付工程款、合同簽訂存在缺陷。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審計情況
對3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118個項目,資金5.3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3縣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2051.47萬元,分別存在將結余資金撥付實體賬戶、違規提前發放補貼、未及時撥付工程款等問題。二是3縣22個扶貧項目管理不到位,存在2個入庫扶貧項目由于前期準備不足未實施或停工、6個項目未按規定標準或設計要求施工、2個項目未經竣工驗收投入使用、12個扶貧項目形成資產后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三是2縣資產收益收繳分配不規范1780.64萬元,存在未及時分配資產收益1410.33萬元、未及時督促企業繳納13個項目資產收益金370.31萬元等問題。四是3縣就業幫扶及兜底保障政策落實不力,存在公益崗補貼政策更新不及時、未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貧困人口補貼資金發放不到位等問題。
(三)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對市直部門及部分縣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政策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7個部門和單位應退未退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51.82萬元;1縣未按規定減免部分服務業市場主體租金63.35萬元,惠企利民政策落實不到位;4縣部分單位拖欠貨款及工程款2233.37萬元。
五、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在審計中重點關注了企業、行政事業、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
(一)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2023年下半年以來,對7家市屬國有企業和1家下屬企業以及高新區1家企業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企業運營及風險防控方面。一是企業經營風險防控不力。3家企業工程及貨物招標采購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5.18億元。二是內控管理不嚴格,執行不到位。6家企業在大額資金運作中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7家企業未建立物資采購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以及風險控制制度等相關內控制度或工作規則。三是改革任務落實不到位。5家企業清理退出不具備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等國企改革工作不到位,僵尸企業處置、壓縮管理層級等國企改革工作未完成。
資產管理及保值增值方面。一是部分國有資產運營效率低下,未實現保值增值。4家企業資產管理不善,存在土地、房產閑置未盤活。二是部分資產管理較混亂。4家企業國有資產權屬不清,未及時辦理相關股權或產權手續等;2家企業392處房產對外租賃未進行資產評估;5家企業應計未計資產造成資產不實。
會計信息質量方面。會計信息不實問題仍然存在,4家企業因財務報表合并范圍不正確、會計核算差錯等導致會計信息不實5610.3萬元,具體為1家企業多計資產832.45萬元,2家企業多計收入4474.84萬元,1家企業多計成本費用303.01萬元。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25家市級一級預算部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國有資產基礎性管理工作較為薄弱。1個部門未及時修改完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其下屬單位未全面掌握2023年全年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上繳及欠繳情況;15個部門和單位少計漏記4處房產、1010.57萬平方米土地、2121.14萬元設備物資或無形資產等;4個部門或單位未定期對資產開展清查盤點;2個部門未及時對已處置或劃轉走的5396.13平方米房產及土地進行賬務處理,1個單位未將劃轉來的市政工程項目形成的資產16.69億元登記入賬;1個部門1.56萬平方米辦公用房未辦理權屬登記;2個單位2處房產長期閑置。二是工程項目完工后未及時移交或計入資產。1個單位在建工程未入賬2.36億元;3個部門工程項目完工后在建工程未轉公共基礎設施或固定資產32.06億元;1個單位2條已完工公路未辦理資產移交手續,涉及投資額4.18億元。三是違規使用和處置資產。4個部門或單位存在未經審批或未經評估出租以及無償出租出借等問題,具體為2個部門未經審批出借人防工程、處置儀器設備等,2個部門或單位未經評估出租2.38萬平方米房屋,2個部門無償出借1032.05平方米房產。四是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1個部門1個項目重復部署致使財政資金損失浪費,3個項目未按期完成,2個項目保修期未按規定設置,均不足兩年;1個單位信息系統建管成效不佳,存在功能不完善、違規后臺更新修改數據等問題。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按照審計統籌原則,重點關注了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耕地保護制度落實不嚴格。2019年至2022年8縣高標準農田項目建成區域內出現撂荒現象,10縣重復申報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924.56畝;1縣高標準農田后續管護不到位;2縣存在閑置基本農田或耕地、非耕地占用基本農田等問題。二是未實現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1縣存在批而未供土地257.32畝、供而未用土地161.84畝;2020-2021年,我市秸稈離田利用率未達到“18%以上”的任務目標。三是部分地區配套制度不完善。1個部門未根據職能編制本行政區域草原保護、建設、利用規劃,市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制定目標不科學;2縣分別存在未建立垃圾分類處理制度、未按規定劃定污水處理費征收范圍等問題。四是林業資金、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使用不嚴格。因項目區域重疊、資金配套不到位以及項目區為耕地等原因,1個部門1個項目未能實施造成資金閑置2061.85萬元;1個部門監管不到位,1縣未及時將綠化補助資金1578.45萬元撥付到位;1個單位使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2969萬元建設的工程項目未按上級要求在2023年開工完工,且縣級資金531.8萬元未配套到位。
六、審計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3年7月以來,審計共發現并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24件。其中,移送紀檢監察機關10件,移送有關主管部門14件。截至2024年6月,有關部門已辦結11件,5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移送事項主要集中在:
一是政府采購、招投標方面9件,主要表現為未進行政府采購,部分項目存在先施工后招標等行為。二是國有資產管理方面6件,主要表現為部分單位存在違規決策、資產管理不規范、違規出租、土地租金未收取等現象,造成國有資金資產損失風險。三是民生領域方面4件,主要表現為項目單位套取財政資金、違規占用資產等。四是財務管理方面5件,主要表現為部分單位財務管理混亂,虛開增值稅發票、少繳稅款、私設小金庫、未達賬項長期未清理等。
七、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
全市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一體推進,不斷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跟蹤督促檢查力度,從嚴從實從細從緊抓好審計整改工作。
(一)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持續監督。組織召開全市審計整改工作調度會,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推動問題整改到位。截至2024年6月,對2022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有關縣區、部門單位通過上繳國庫、統籌使用結轉結余資金、加快資金支付進度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40.04億元,問題整改率95%,制定完善規章制度47項;移送處理反饋事項26起,黨紀政務處分8人。
(二)審計整改成效彰顯權威高效要求。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逐項整改審計查出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主管領域存在的共性問題加大治理力度,防止屢審屢犯。市審計局進一步壓實審計整改跟蹤檢查責任,提升審計監督效能,審計整改成效明顯。截至2024年6月,本報告反映的537個問題(涉及金額404.36億元),已整改354個,整改問題金額287.11億元。
八、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改革,促進財政資金規范高效使用。嚴格預算編審,壓實主管部門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主體責任,做實做細優質項目儲備,強化資金和項目對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壓實財政監管責任,加強預算執行監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樹牢過緊日子思想,結合實際修訂完善“三公”等經費定額標準,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打破基數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強預算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壓減無效低效支出。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加強結轉結余等資金統籌,強化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堅持依法依規組織收入,提高收入質量,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落實動態監管,將績效評價結果與完善政策、預算安排有機結合,健全績效問責機制,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二)聚焦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進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積極爭取和組合用好專項債、國債和稅費優惠、財政補助、融資擔保等多種政策工具,全力保障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城市更新、人才引進等決策部署,圍繞促消費、穩投資、擴內需、保就業系統發力,增強助企紓困、民生保障、優化營商環境、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政策落實的穿透性。壓實壓緊重點資金和項目管理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強化政策執行,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確保把有限的財政資源真正用于壯大實體經濟和補齊民生短板。
(三)防范化解重點領域突出風險隱患,嚴格規范權力運行。從保障財政可持續發展出發,著力提高對重大風險的預見、應對、處置能力,緊盯重點領域,加強對政府債務、市屬企業、自然資源資產的監督管理,統籌各類資源,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投資風險、企業運營風險等。推進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管理,主動接受各方監督,防范法定債務風險。持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健全細化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及操作規程,抓好重點環節管控,嚴格企業財務核算管理,妥善化解企業風險。落實好領導干部資源環境相關決策和監管履職情況的評價標準,壓實縣區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切實保障糧食安全。聚焦建設工程、國資國企、民生資金等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四)切實強化國有資產資源管理,促進安全完整增效。推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壓實資產管理主體責任,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持續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調整,加大不良資產清收處置力度,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入賬,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夯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優化資產配置,落實定期清查盤點制度,規范資產處置行為,及時盤活處置各類閑置資產,避免國有資產閑置浪費。嚴格自然資源資產的保護和利用,強化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檢查,加快生態修復治理,同步推進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
(五)持續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提升審計監督成效。深入落實黨中央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要切實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督管理責任,把推動整改與完善制度緊密結合,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實現問題真改實改,形成審計工作閉環。突出成果運用導向,促進各單位強化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推進各類監督在深化審計成果運用上相向而行、同向發力,加強督促檢查力度,推動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權威高效。
本報告反映了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這些問題,市審計局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紀依法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縣和部門正在積極整改,市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市政府將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做好各項經濟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忠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堅定信心、開拓奮進,銳意進取、勇毅前行,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只爭朝夕的使命感、功成有我的責任感,全力沖刺決勝,以“實干興石、舍我其誰”的擔當精神狠抓落實,努力干出不負韶華、不負時代、不負崗位、不負石家莊人民的新業績,為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