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市政府投資行為,市政府印發了《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一、出臺背景
國務院印發的《政府投資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管理程序,統籌安排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項目,規范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科學編制政府投資年度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和后評價。
《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起草過程中,充分吸收國家、省涉及政府投資的相關文件規定,借鑒先進城市的經驗做法,征求了相關市領導和市直部門的意見建議,并進行了修改完善。
二、出臺意義
《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出臺,是落實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的具體舉措,有利于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切實理順工作機制、統籌使用資金、規范管理流程,真正把政府投資項目管好,最大限度發揮有限財政資金功效。
三、主要內容
《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共分為七章四十二條。
第一章總則(第一至八條),對政府投資定義、資金投向、資金投入方式等內容進行闡述;
第二章政府投資決策(第九至十六條),詳細闡述了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前期工作深度、申報和審批流程等內容,提出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儲備庫管理模式。
第三章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第十七至二十三條),明確了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編制部門、編制方式、編制要求以及財政資金撥付和年度計劃執行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第二十四至二十五條),明確了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以及開工建設、變更建設內容、資金管理、概算調整、竣工驗收、財務決算等相關規定。
第五章監督管理(第二十六至三十三條),提出按照屬地分級進行監督,明確了監管的主要內容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
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四至三十八條),列舉了相關違規行為,并明確發生違規行為時將對相關人員和相關單位進行追責。
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九至四十二條),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等具有特殊性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出要求,完善了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