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石家莊市市級政府采購支持供應商
信用融資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信用融資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關于《石家莊市市級政府采購支持供應商
信用融資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臺背景
2019年以來,為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國務院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2020年底,財政部、工信部印發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明確了“鼓勵中小企業依法合規通過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政策要求。為大力支持省會城市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功能作用,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石家莊市財政局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出臺了《石家莊市市級政府采購支持供應商信用融資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融資辦法》)。
二、《融資辦法》主要內容
《融資辦法》共四部分二十三項內容。
(一)總則。政府采購支持供應商信用融資,是指銀行以信用考核評價為基礎,依據政府采購合同和企業中標通知書,按優于一般企業的融資價格,向政府采購供應商提供融資貸款業務。此項工作,堅持“財政引導,市場運行,銀企自愿,依法誠信,互惠共贏”的原則,具體貸款事宜,由銀行與供應商自主協商確定。財政部門不為相關貸款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責任以及信息審核義務和其他相關責任。
(二)各方職責。一是市財政局為銀行搭建信息共享系統,提供銀行和供應商雙方信息對接服務。二是商業銀行自主決定是否對供應商(貸款申請人)提供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業務,融資價格應優于一般企業融資貸款價格。三是供應商自行決定是否參加政府采購信用融資,自主選擇融資貸款銀行。單項政府采購合同僅允許在一家商業銀行辦理融資貸款業務。四是采購人主動落實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政策,積極配合商業銀行與供應商簽訂三方政府采購合同補充協議,并按照補充協議約定的供應商開戶銀行和收款賬號支付采購資金。
(三)操作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供應商自行選擇銀行及符合自身情況的融資產品,向商業銀行提交融資貸款申請。商業銀行依據采購項目中標公告、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以及相關貸款資料與中標供應商審核簽訂融資貸款合同。商業銀行與供應商、采購人簽訂三方政府采購合同補充協議,采購人依據政府采購合同或三方協議向中標供應商約定的開戶銀行賬戶撥付采購資金,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償還銀行貸款本息。
(四)違約責任及處罰。供應商與商業銀行按合同履行相關義務,未按照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情節嚴重的,市財政局依此辦法從信息共享系統中移除。因采購人原因致使合同資金不能按時、足額支付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扎實推進《融資辦法》落地見效
(一)加強協同配合。財政部門將加強培訓宣傳工作,做好業務指導,推動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政策落地見效。各市直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充分發揮采購人的主體作用,按照《融資辦法》要求,密切配合供應商、商業銀行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工作,在職責范圍內為融資工作提供便捷,合力推動融資工作順利實施。
(二)強化銀行責任。市財政局與有需求的商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有關事項要求,商業銀行盡快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工作,充分發揮金融激活市場作用,優化產品服務、簡化審批流程、降低融資門檻和成本,多維度支持企業發展。
(三)推進網上辦理,提高工作效率。財政部門在互聯網搭建政府采購信用融資“銀企”信息對接服務系統,使用數字認證技術(CA)確保提供信息企業身份的真實性,收集有貸款需求的供應商聯系方式、貸款數額等準確信息,減少商業銀行獲取業務信息成本,做到數據網上多跑路,網下少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