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開發區(園區)發展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了推動開發區(園區)科技創新引領、要素優化配置、產業聚集發展,提高開發區(園區)管理水平,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開發區(園區)發展的若干意見》(冀政〔2010〕135號)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為主題,著力改善投資環境和生態環境,大力實施開放帶動戰略和開發區產業倍增三年推進計劃,以優化結構、拓展深度、提高效益為目標,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大力引進以骨干央企、大型民企、知名外企為重點的國內外戰略投資者,構建具有強大的要素聚集優勢、產業帶動優勢和綜合發展優勢的開放區域,把開發區(園區)建成引領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區域發展的開放高地,成為新興產業的先導區、優勢產業的聚集區、創新驅動的示范區、區域經濟的增長極和現代生產、生活、生態的新城區,全面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
二、發展目標
國家級開發區上水平,增優勢,躋身全國第一方陣;省級開發區上檔次,增特色,成為轉型升級的領跑者;新設立省級開發區上規模,增效益,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先行者。吸引一批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及其關聯配套企業,推動項目建設和產業聚集。到十二五末,國家級開發區增加到3家,省級開發區實現全覆蓋。主要經濟指標,以2012年為基數,年均增長30%以上,占全市比重顯著增加;建成3個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千億開發區(園區),3個以上500億級開發區(園區),省級開發區(園區)全部達到百億以上,培育超百億特色產業集群20個;扶持20家進區企業進入上市輔導,引進50家行業領軍企業、200名領軍人才、200項先進技術落戶園區;水、電、熱、氣、排水、污水處理、道路、互聯網、通訊、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達到“九通一平”;每個開發區(園區)要形成1-2個在國內行業上具有領先優勢的產業;構建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為主的國家級產業示范基地;建成海外留學人員創新基地、青年創業基地和創新科技園等一批特色品牌園區;積極申辦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農業示范區等一系列國家級特色園區,打造經濟升級版。
三、發展規劃
開發區(園區)要堅持科學規劃、有序發展原則,規劃標準要以建設現代化產業新城為目標,具有前瞻性和科學性,要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形成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相統一的規劃體系,保障規劃的準確性和有效性。進一步促進各類生產要素高度聚集與重組,當前與長遠相結合,使開發區(園區)規劃既與我市城鎮化建設規劃相銜接,又適應產業布局的要求,打造新型工業化與現代化、城鎮化有機結合的現代化新型園區。
四、戰略布局
通過協調互動發展和差異化競爭,全面落實“產城融合、集群發展、創新驅動”三大戰略,著力構建科學發展、全市統籌、以園區為主體、以產業為紐帶、以服務為聯動的開發區(園區)戰略版塊。
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兩個國家級開發區為支撐,構建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醫療器材、新特藥、中醫藥和健康保健六大產業鏈,打造科技研發中心、新興產業培育中心、高新技術轉化中心、吸引外資國際合作高地和戰略新興產業示范區,領跑全市開發區(園區)創新發展。
以石家莊空港工業園、石家莊國際服務外包經濟開發區、正定現代服務業園區為依托,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電子商務、現代物流、金融后臺服務等產業,構建電子商務和文化創意基地、設計流程和金融外包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國際商務平臺,打造現代服務業的聚集核心區、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以各縣(市)省級開發區(園區)為載體,通過特色產業轉型升級和優勢產業聚集,構建裝備制造、綠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生態休閑、新型建材、皮革、紡織服裝和五金工具等產業集群,打造生態經濟示范區、生態農業科技園區、旅游度假區、文化旅游產業園區等各具特色的園區。全市開發區(園區)形成布局科學、產業聚集、協調發展的總體格局。
五、推進措施
(一)創新管理機制。按照“小機構、大服務”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與國際慣例相接軌的管理運行機制。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園區)在推行全員聘任制、競爭上崗制、末位淘汰制方面先行先試。對招商引資和專業崗位急需的高層次園區管理人才可實行特崗特薪、特職特聘及年薪制。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開發區(園區)掛職工作,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要為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造條件,開辟退出通道。對在招商第一線有闖勁、有事業心、懂經濟、干出成績的干部加以提拔重用。通過請進來、引進來、走出去、派出去、拉出去等渠道,培養造就一支懂國際慣例、懂產業政策、懂經濟運行、懂資本運作、懂園區管理、懂招商實務的專業隊伍。
(二)創新開發模式。大力推廣“政府主導、企業運作”的開發經營模式,鼓勵委托境內外有實力、有經驗的專業機構或企業參與開發區(園區)投資運營,實現開發區(園區)投資的多元化、運營的市場化、招商的專業化;支持有實力的開發區(園區)采取合作共建、整合托管、一區多園等方式拓展發展空間,進一步促進開發區(園區)的快速發展。
(三)完善服務體系。簡化審批程序,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和辦事效率。建立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辦理,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度,為企業提供從申請到建設、投產的全過程高效優質服務;完善信息流通渠道、政策服務體系,為入駐企業搭建市場、法規、物流、資金、人才、科技等服務平臺;加快建設研發設計、成果孵化、注冊認證、市場營銷及信息、物流、培訓等各類公共服務平臺,完善配套功能,提升要素資源吸附能力、產業支撐能力和對周邊輻射帶動能力,打造一流軟環境。
(四)推動產城融合。開發區(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要全部達到“九通一平”水平,把開發區(園區)作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載體,作為縣域經濟發展和縣城建設的重要抓手,實施“優二進三”計劃,優化提升二產,實現產業高端、高新、高效;進軍發展三產,促進發展金融、物流、信息、研發等與先進制造業密切相關的生產性服務業,合理規劃建設學校、醫院、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實現二產三產聯動融合,推動產城互動,構建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現代化融合發展的新型開發區(園區)。
(五)推進生態環境建設。以提高開發區(園區)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通過生態保護、建設管理、綠化設計等手段,使開發區(園區)結構布局、組織功能與自然景觀融為一體,科學開展生態保護、綠化美化、景觀建設,按照國家生態園區的標準,把好項目入區的環保關、生態關,控制開發區(園區)煤炭消耗總量,優化能源結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入區。在環保、能耗、技術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影響園區產業聚集發展的已入園項目,依法依規退出。推進節地、節材、節水、節能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打造生態優先、功能多元、錯位互補、緊湊集中的生態園區。
(六)推動產業聚集發展。按照定位科學、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原則,完善總體規劃和產業規劃,著力發展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競爭力強的主導產業、產業集群和立園立區項目,原則上每個開發區(園區)專注做大2-3個重點產業,避免重復建設、同質化惡性競爭。瞄準骨干央企、大型民企、知名外企,盯住京企、津企、省企,特別是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等戰略投資者,分門別類建立客戶檔案和項目臺賬,量身定制專項推進攻堅計劃,引進一批龍頭型、基地型戰略投資項目。廣泛開展產業鏈招商,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建鏈”、對現有產業鏈條缺失環節“補鏈”、對現有傳統優勢產業“強鏈”,通過引進處于產業鏈條關鍵環節的龍頭項目,實現上下游延伸和橫向配套,做到引進一個帶動一批,形成大項目——產業鏈——產業集群——產業基地的發展格局,拉開產業發展的大框架。
(七)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強化招商選資意識,提高項目入區標準,嚴把項目準入關、投資強度關、產出密度關、環境保護關和能源資源消耗關。堅持供地量與投入產出效益、土地集約利用程度掛鉤。實行投資強度最低標準制度,國家級開發區平均每畝不得低于300萬元,省級開發區平均每畝不得低于250萬元。實行有差別的產業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廠房、改造單層廠房、企業零增地技改和“騰籠換鳥”,促進園區集約發展。
(八)推動創新發展。依托我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關鍵技術的優勢產業,大力引進中組部“*人計劃”、兩院院士、科技領軍人才等高端專業人才及新技術、新成果,加快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配套建設產業孵化基地、科技創業中心和公共創新平臺,促進“產、學、研、金、用”的緊密結合,建立開發區(園區)創新體系。
(九)下放審批權限。除《河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修訂版)》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需由國務院、省政府、設區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外,由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核準;《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3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除法律法規及專項規定明確省級部門審批外,由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審批;發展改革、規劃、建設、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環保、商務等方面須經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事項,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可直接申報,同時抄報所在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市直相關部門積極配合。
(十)優先配置要素資源。新建項目選址在開發區(園區)內的,優先予以審批;全市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不低于50%用于開發區(園區),保證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重大投資項目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開工所需指標用地;對用地需求較大的項目,可依據供地計劃和城市規劃分批供應土地。占地多、投資少、效益差和存在明顯圈地行為的項目不予供地;實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用于開發區(園區)項目建設。
(十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鼓勵開發區(園區)建立一級財政。開發區(園區)內土地出讓收益,最大限度地支持開發區(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人才引進和科技創新;開發區(園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使用石家莊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優先申報各種支持企業發展的基金;對申辦或設立國家級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的開發區(園區)以及對全市開發區(園區)進行整體策劃和整體推介、打造整體品牌優勢的項目,財政給予經費保障。
(十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設立金企對接平臺,建立金融服務合作機制,積極引進銀行、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為入駐開發區(園區)企業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
(十三)制定管理規則。制定《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工作規則》,從發展定位與發展戰略,管理、運作、服務保障體系,形象與品牌建設,規劃、建設與土地利用,景觀與環境建設,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等方面推動標準化,促進開發區創新發展。
(十四)嚴格檢查收費。對開發區(園區)內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依法進行,其他任何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處罰依據。任何執法部門或單位不得隨意對開發區(園區)內企業實施檢查,必須的檢查要事先向開發區(園區)管委會通報,經同意后方可進行。檢查結束后,兩日內向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書面報告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發生吃拿卡要等不作為、亂作為行為,依據省監察廳《關于對損害發展環境行為實行問責的暫行規定》,對責任人和有關領導進行問責。
(十五)構建和諧社會環境。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對開發區(園區)社會治安進行網格化管理,配備相應警力;積極為外來務工者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通過設立助學金、減免學費等方式,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開發區(園區)有學上,上好學;建設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組織失地農民參加技能培訓,讓失地農民不失利、不失業,解除失地農民后顧之憂,構建和諧社會環境。
(十六)強化考評激勵。將開發區(園區)指標統計納入政府統計部門職責范圍,各開發區(園區)要建立健全統計報表制度,按要求將開發區(園區)各項指標報統計部門,確保統計的真實性和一致性。對各開發區(園區)下達年度目標任務,對各主要指標每季一通報、年終總考評。重點以產業聚集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特色園區創建、社會和經濟主要指標為基礎進行分類考評、排名,強化獎勵激勵。具體辦法由市投資促進局另行制定。
(十七)成立領導機構。成立開發區(園區)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市長和主管副市長擔任,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考核辦、市編辦、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統計局、市科技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環保局等部門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市開發區(園區)工作,組織考核評比,協調解決開發區(園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在規劃編制、項目審批、資金安排、土地供應、能源保障、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協調聯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投資促進局,統籌全市開發區(園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協調、服務和考核等項工作。
成立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專家委員會,由專家委員會對各開發區(園區)的創新發展進行指導和服務。
本意見適用范圍是石家莊市區域內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
本意見由市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