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教育扶貧工程
實施意見的通知
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教育扶貧工程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石家莊市教育扶貧工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教育扶貧工程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6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河北省教育扶貧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辦字〔2014〕22號)要求,充分發揮教育在扶貧開發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我市貧困地區從根本上擺脫貧困,結合我市山區教育扶貧工程現有做法和有益經驗,現就我市教育扶貧工程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國家扶貧攻堅總體部署和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總體要求,把教育扶貧作為扶貧攻堅的優先任務,以提高貧困地區群眾基本文化素質和勞動者技術技能為重點,推進教育強民、技能富民、就業安民,為我市實現“轉型升級、跨越趕超,努力建設幸福石家莊”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按照黨的十八大關于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要求和部署,促進城鄉教育公平,到2020年使我市農村地區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平達到全市平均水平,使教育對促進貧困地區人民群眾脫貧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真正實現教育扶貧的戰略目標,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細化目標:
1.提高基礎教育普及程度和辦學質量。到2015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0%以上,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4%以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85%以上,著力提升農村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縮小城鄉間教育差距,促進基礎教育內涵式發展。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實現優質均衡發展,基本普及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對重癥殘疾兒童少年實施全納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基礎教育普及程度和辦學質量全面提升。
2.提高職業教育促進脫貧致富的能力。到2015年,初、高中畢業后新成長勞動力均能接受適應就業需求的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力爭使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均能得到職業技能培訓。到2020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訓與就業銜接更加緊密,培養大批新型農民和在二、三產業就業的技術技能人才。
3.提高高等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促進高等教育與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和城鎮化建設深度融合,為貧困地區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4.提高繼續教育服務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按照“人人受教育,個個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原則,加大成人繼續教育力度,完善畢業生和接受培訓人員就業服務政策,使轉移勞動力在城鎮穩定就業。
(二)基本原則
1.市級統籌,協調配合。按照“市級統籌、縣抓落實、多方參與、協調配合”的工作要求,將教育扶貧工程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統籌多方資源,明確部門責任,強化縣級人民政府的責任意識,加大各部門協調配合力度,推進工程深入實施。工程實施的重大政策和關鍵環節要充分尊重農村地區實際和群眾意愿,真正讓群眾得實惠,確保工程有序穩步推進。
2.政策優化,加快發展。在我市山區教育扶貧工程現有做法的基礎上,各縣(市)、區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落實相應配套政策。統籌考慮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根據各級各類教育的特點,實事求是確定規劃目標,優化各項政策措施,并科學組織實施。
3.加強銜接,分步實施。要加強教育扶貧工程與各縣(市)、區區域發展和扶貧攻堅規劃的銜接,使之與其他扶貧開發項目協調實施。把教育扶貧工程與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相結合。制定并細化教育扶貧工程具體落實方案和各年度計劃,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分步實施。
(三)實施范圍
行唐縣、靈壽縣、平山縣、井陘縣、贊皇縣、元氏縣等山區6縣(不含縣城)。其他11個農村縣(市)、區貧困地區可參照本《意見》實施。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農村基礎教育發展
1.加快發展學前教育。努力提高各縣(市)、區學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和保教質量,基本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學前教育發展格局。農村每個鄉鎮政府所在地應至少設置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師舉辦幼兒園(班)。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2.切實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平。進一步加大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和教學點建設,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基礎上,對照辦學基本標準,以校為單位清查教學用房、桌椅、圖書、教學儀器設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器材、運動場等教學設施現狀,確保經過3至5年的努力,使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滿足基本教學需求。改善村小學及教學點的基本辦學條件,對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切實保障農村薄弱學校和教學點的正常運轉。
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精細化管理,進一步完善教育教學、安全、衛生、食堂以及學生宿舍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抓好落實;開展“一校一品”校園文化建設,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品位高雅、內涵獨特的精品校園;完善農村學校與城區優質學校的聯動幫扶機制,利用教育信息化發展成果,逐步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優化教育教學過程,注重教育科研,著力提升農村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3.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調整和優化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布局,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推動縣“一中”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充分發揮縣“一中”示范輻射作用,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鼓勵普通高中辦出特色,促進學生全面有個性地發展。
4.重視發展特殊教育。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1萬元公用經費標準,實施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全覆蓋。加強各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康復訓練設施設備。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推行特教教師持證上崗的全員培訓。加強特教學校文化建設,做好特教學校教師素質賽工作,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推進殘疾學生的職業教育,開展各縣(市)、區特教學校殘疾兒童幼兒園(班)試點工作,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招生規模。
5.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冀教財〔2014〕37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財力狀況,研究制定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辦法,重點對偏遠、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實施生活補助傾斜政策。加大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力度,切實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和交流教師的住房問題。完善符合實施范圍內學校實際的職稱評定標準。嚴格落實職稱晉升、榮譽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向實施范圍內學校專任教師傾斜的政策。進一步提高班主任待遇,根據當地經濟發展、財力情況確定合理的班主任津貼標準,核入績效工資總量,在績效工資分配時,用于班主任津貼發放。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任期制,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教師由城鎮向農村、由超編學校向空編學校、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合理流動。義務教育學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的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10年,原則上要分批進行異校流動,每年完成新增流動教師不少于符合條件教師總數的5%。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的教師;中小學教師在參評特級教師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結合本地實際,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以不低于小學寄宿生每80人一名生活管理員、初中寄宿生每160人一名生活管理員的標準,為農村寄宿制學校配備必要的生活管理員。
加大農村學校,幼兒園教師培訓力度。組織特級教師、省市級名師、省市級骨干教師在各縣(市)、區設流動“名師講堂”,定期送教下鄉,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科下鄉輔導;組織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在市級培訓基地進行培訓;選派農村骨干教師做為“影子教師”到市內省、市級示范性學校進行培訓,促進農村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采取集中授課的形式在省、市級培訓基地開展對農村薄弱學科(音、體、美、英四學科)教師的培訓,提升農村薄弱學科教師的整體教學素質;選派農村學校校長,到市區優質學校進行掛職培訓,以提升農村學校教育管理水平;對包括農村地區在內的近6000名學前教育從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學前教育從教人員的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6.制定初中升學考試傾斜政策。研究制定農村貧困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傾斜政策,縣域普通高中和招收農村縣區學生的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向農村貧困地區傾斜;同時確保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農村初中畢業生全部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并按規定享受資助政策;對未升入大學的農村高中畢業生安排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或免費提供農業技術技能培訓,保證掌握一門職業技能。
(二)加快發展農村現代職業教育
1.大力發展服務當地特色優勢產業和基本公共服務的現代職業教育。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各相關縣(市)、區集中力量辦好一所縣級職教中心;指導扶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創建國家級改革發展示范校;組織城市優質職業學校與農村縣(市)、區職教中心合作辦學,在專業建設、師資培訓、學生實訓、畢業生就業等方面給予幫扶與支持,探索集團化辦學模式;指導各縣級職教中心積極創建省級骨干、特色專業,做強一批服務當地產業的精品專業;在中等職業教育項目建設、省級國家級師資培訓方面向農村地區傾斜。
2.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發揮縣、鄉、村農村三級培訓網絡的作用,面向三農,統籌規劃,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回鄉初高中畢業生培訓等,積極建立“校村合作、校企合作、校會合作”和“公司+基地+養殖戶”、“學校+合作社+農戶”培訓機制,充分利用職業教育資源,積極實施“陽光工程”,提高廣大農民的生產能力和經營水平。
(三)提高高等教育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能力
1.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圍繞我市“五大基地”和“六大支柱產業”,引導市屬高校優化學科專業布局與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新材料、低碳經濟、生物醫藥等關系我市未來發展的重要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服務、智力支撐。
2.扎實開展“四進”活動。各市屬高校組建若干團隊走進企業、社區、鄉村、學校(“四進”)提供咨詢與服務,創建合作辦學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同時,利用每年寒暑假組織市屬高校大學生和青年教師開展“體驗省情、服務群眾”主題實踐活動,鼓勵高校師生深入農村貧困地區,發現問題,幫助研究解決,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3.完善高職階段學生招生優惠政策。一是完成高中階段教育的山區教育扶貧工程項目學校畢業生,可通過參加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石家莊科技工程職業學院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進入學校學習,學院可制定向山區教育扶貧工程項目學校畢業生傾斜的相關錄取政策。二是充分利用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省級陽光工程和就業再就業培訓基地,與海爾等多家行業重量級企業開展合作,承接農村學校貧困畢業生相應的技能培訓。
(四)提高學生資助水平
1.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完善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殘疾幼兒入園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嚴格貫徹落實《山區教育扶貧工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石財教〔2014〕1號)要求,鞏固并完善山區教育扶貧工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免一補”的長效補助機制。對升入高中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設立高中助學金專項資金予以資助,高等學校對來自農村貧困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予以資助,從制度上保障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2.完善職業教育資助政策。實施好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農村初中畢業生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全部安排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按規定享受資助政策,對未能升學的農村高中畢業生安排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或免費提供農業技術技能培訓;對“涉農專業送教下鄉”工程,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落實好農民學生免學費和助學金的配套資金。
3.制定并完善深山區學生免費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實施辦法。由市、縣兩級財政共同設立專項經費,對山區教育扶貧工程6所初中項目學校農村戶籍畢業生升入石家莊市范圍內公辦普通高中(含辛集中學)、職業高中后,予以資助。升入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學生,每年發放學費(職業高中無此項)、住宿費、生活費、交通費、書費等補助。市財政負擔市屬高中階段免費教育的資金;縣財政負擔縣屬高中階段免費教育的資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發改、財政、扶貧、人社、公安、農業等部門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確部門職責,研究解決教育扶貧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完善工程實施的配套措施和辦法。各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建立縣級政府領導定點聯系學校制度。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市級加強對各項教育經費的統籌,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對教育扶貧工程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健全貧困學生資助政策,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教育扶貧工程資金的使用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對重大事項實行公告公示制度,強化審計監督,堅決查處挪用、截留和貪污教育扶貧工程資金的行為。
(三)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教育扶貧。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教育扶貧工程。引導各類企業、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和有關國際組織向農村貧困地區開展捐資助學活動。鼓勵共青團、婦聯、工會和各類社會團體有序組織志愿者到農村貧困地區扶貧支教、培訓當地技術技能人才。鼓勵高等學校加強扶貧理論和政策研究,為扶貧開發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將扶貧納入基本國情教育范疇,加大教育扶貧工程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參與支持教育扶貧工程的氛圍。
(四)加強考核評估。建立教育扶貧工程實施考核機制,對工程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考核,將工程重點項目作為督察督辦的重要事項,實行行政問責制。建立教育扶貧工程工作信息系統,跟蹤監測教育扶貧工作。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