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
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全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現場會和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現場觀摩會的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現將《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實全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現場會和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現場觀摩會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市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完善我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著力構建“黨政領導、部門監管、綜合治理、廣泛參與、社會監督、標本兼治”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農村實現全覆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制更加完善,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村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高,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明顯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明顯下降,確保農村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二、健全和明晰工作職責
明確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基層政府、村委會及有關部門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的主責單位,要充分發揮協調、指導和督促等作用;制定轄區內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的具體實施意見;充實工作力量,完善監管體系;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組織交通管理安全員和勸導員培訓。
安監部門要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對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嚴格查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厲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宣傳部門要把交通法規宣傳作為媒體宣傳報道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指導農村地區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嚴格駕駛員從業資格和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管理,配合相關部門整治道路運輸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加大非法營運查處力度,定期排查治理農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隱患。
公安交管部門要指導鄉鎮交管辦開展工作;協助做好交通管理安全員和勸導員的業務培訓;開展對無牌無證、超載、超員、超速、非法載客、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
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加強學校師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校車安全監管工作,嚴禁使用報廢車、農用車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各鄉(鎮)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辦公室(下稱:鄉鎮交管辦)。各鄉鎮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從現有鄉鎮干部中調配3名以上工作人員兼任交通管理安全員,設置固定辦公場所,業務上接受公安交管部門指導,履行本行政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組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員隊伍。以行政村為單位,每個村至少聘請1-3名交通安全勸導員,人員可以從村黨支部、村委會成員和有威信的群眾中產生,具體職責接受鄉鎮交管辦和公安交管雙重領導。由轄區交警和鄉鎮交通管理安全員帶隊,落實“巡、查、勸、宣、糾、處、報”等職能。
三、統籌和做好各項重點工作
(一)加強農村道路基礎建設。嚴格按照基礎建設的程序,規范開展農村道路規劃、可研、初設等工作,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嚴把設計審查關、工程質量關和竣工驗收關。對新建、改建的農村道路,要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規范,設置好與道路等級相匹配的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和道路交通通行條件。
(二)統籌發展農村客運交通。要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客運發展,逐步建立“以縣城為中心,以鄉鎮為節點,輻射各鄉村”的農村交通網絡。新增農村客運線路要經過交通、公安、安監、公路、運管、交警等部門和相關鄉鎮(街道)、企業的綜合安全評估,客流旺季要對營運車輛進行調劑。農村客運車輛實行公司化經營管理模式,分片區進行經營管理,嚴禁個體經營。
(三)嚴格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制定農村校車管理服務方案,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應統一噴繪校車標牌,鼓勵大型公交和客運企業從事校車服務。適時開展校車專項整治行動,在每年春、秋季開學后必須開展有針對性的校車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四)整治農村道路安全隱患。充分發揮各級交安委的引領作用,對農村道路臨水臨崖危險路段開展全面排查,要在縣鄉道與國省道交叉路口以及與國省道交叉的出村路口樹立警示提示標牌、安裝減速帶,完善通行客運班線和校車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的警示提示標志,建立農村機動車戶籍化管理臺帳。按照輕重緩急制定治理計劃,協調交通運輸、安監部門實行掛牌督辦。
(五)強化交通安全源頭治理。切實加強對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生產企業和經銷單位的管理。公安車管部門要將農村地區辦理機動車牌證和駕駛證業務予以延伸,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對運輸企業營運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同時,切實做好本轄區面包車核載提示牌的粘貼工作,組織開展“摩托車安全頭盔下鄉”活動,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
(六)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結合農村地區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規律,以縣鄉道路、縣城周邊鄉鎮通往轄區村莊道路為重點路段,大力整治超員載客、違法載人、客貨混裝、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七)扎實開展“四個一”工程。一是以去年以來發生過亡人事故和三起以上受傷事故的路段為重點,至少整改一條農村地區危險和事故多發路段;二是至少打造一個交通安全示范鄉鎮,確保機構能建立、經費能保障、人員能落實、制度能健全;三是以《公路巡邏民警中隊規范化建設標準》為依據,至少培樹一個能夠達到一等中隊標準的公路巡警中隊;四是要創建至少一條不少于
四、建立和完善運行機制
(一)建立考核機制。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積極與當地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干部政績考核范疇,把交通安全責任和壓力分解到鄉鎮、行政村。要加強月度和季度考核,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建立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定期組織召開由安監、公安、交通、農業(農機)、教育、工商等部門參加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定期分析研究本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解決突出問題,督促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
(三)建立社會化力量定期培訓機制。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加強對鄉(鎮)交通管理安全員和勸導員隊伍的教育培訓,突出持證上崗和日常教育兩個環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交通執法、交通秩序管理、簡易交通事故處理等業務培訓,經常性地對履職情況進行點評,以整改問題、激發熱情、促進工作。
(四)建立事故分析研判和責任追究機制。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每月對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情況要進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梳理總結事故發生規律,有針對性地制定預防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對發生的死亡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要求,嚴肅追究責任。
(五)建立完善后勤保障機制。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積極協調當地黨委政府,統一為各鄉鎮“交管辦”、安全員和勸導員隊伍配置履行工作職責的設施設備(辦公場所、電腦、打印機、攝像機、照相機、必要的交通工具等)和執勤執法裝(設)備(移動警務通、酒精檢測儀等),爭取將鄉鎮(街道)交管辦安全員和行政村安全勸導員補助和安全檢查裝(設)備等方面的經費列入縣(市)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鄉鎮交管辦和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勢的嚴峻性,綜合施策,深入治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積極協調。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和鄉鎮交管辦要積極向同級政府匯報,爭取政府人、財、物的投入。同時,要為黨委政府研究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提供科學、專業的決策依據和意見建議。
(三)出臺文件。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就加強本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向本級政府進行專題匯報。制定本轄區《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明確鄉鎮交通安全機構、“兩級兩員”人員及經費保障的相關規定。
(四)培樹典型。各地要充分借鑒其他縣市先進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在所屬轄區的鄉(鎮)、村中培樹出典型,以點帶面,層層推進,探索形成有本地特色的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
(五)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加強事故源頭預防的重要措施,不斷加大宣傳力度,促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以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要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設立固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欄目。
(六)強化督導檢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將組成專門工作組,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完成時間、任務目標、責任人員、工作效果”四落實。落實考核排名制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度,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七)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每月1日對上月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