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快落實畜禽屠宰監管體制改革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冀政〔2013〕39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石政發〔2013〕20號)等文件要求,我市市級畜禽屠宰監管機構職能已經劃轉到位,但目前各縣(市)、區的畜禽屠宰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還沒有落實到位。根據市政府市長辦公會的要求,各縣(市)、區在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中,要同時推進畜禽屠宰職能劃轉,按要求在今年12月20日前全部劃轉到位。為保證畜禽屠宰監管職能改革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快推進職責調整
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調整是食品藥品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在具體工作中,要把畜禽屠宰管理體制改革同食品藥品管理體制改革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推進、一并落實,確保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在整體上順利完成。要組織機構編制、人事、財政、農牧(畜牧水產)、商務等部門,加強職能調整的進程和相關工作的督促督導,認真落實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關落實情況實行周報制,每星期五下班前將進展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
二、強化保障,確保履職盡責
各縣(市)、區要按照《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明確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在加快推進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調整的過程中,更加注重提升畜禽屠宰監管能力建設,認真研究解決畜禽屠宰監管機構人員編制、經費保障、設備裝備和執法條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堅持“編隨人走、人隨事走”的原則,將原由商務部門管理的畜禽屠宰管理機構編制整體劃轉到農牧部門,要積極落實畜禽屠宰監管人員編制,加強基層屠宰監管執法力量,確保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到位。各縣(市)、區要按照市編辦、市人事局、市財政局等4部門(市編辦〔2008〕46號)文件精神,健全畜禽屠宰監管與執法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人員編制,保障屠宰管理與執法經費,將畜禽屠宰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三、落實責任,強化屠宰質量安全監管
當前已近年末歲尾,畜禽屠宰監管任務繁重,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冀政辦〔2014〕11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規范肉品市場秩序的意見》(石政發〔2013〕5號)要求,切實加強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監管,落實地方政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屠宰企業認真落實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生豬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屠宰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加強與公安部門協調配合,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肅查處畜禽屠宰環節各種犯罪行為。職能尚未調整到位的地方,畜禽屠宰監管職責仍由原部門承擔,嚴禁職責調整期間推諉扯皮、工作脫節或者履職不到位。對畜禽屠宰監管中的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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