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2010年度服務業考核內容調整的
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2010年度服務業工作仍按《石家莊市服務業發展目標考核辦法》(石辦字〔2009〕26號)進行考核,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內容通知如下:
一、服務業發展主要指標調整。原考核服務業增加值占本轄區生產總值比重調整為考核服務業增加值增速。
二、縣(市)、區服務業指標考核實行百分考核制。服務業發展主要指標權重為90分,其中服務業增加值增速指標50分、服務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指標20分、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指標20分;組織領導和工作開展權重為10分。
三、服務業發展目標考核實行分組考核。第一組為橋東區、橋西區、新華區、長安區、裕華區;第二組為正定縣、鹿泉市、藁城市、欒城縣、辛集市、晉州市、新樂市;第三組為礦區、無極縣、平山縣、井陘縣、贊皇縣、元氏縣、趙縣、高邑縣、行唐縣、靈壽縣、深澤縣。
四、工作獎懲。獎勵實行綜合獎、單項指標領先獎。其中,綜合獎按綜合得分,第一組獎勵前兩名,獎金分別為50萬元、40萬元;第二、三組獎勵前三名,獎金分別為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獲獎單位服務業增加值增速和服務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必須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單項指標領先獎獎勵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增速、服務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單項考核指標的第一名,獎金各為5萬元。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分別獲得獎金總額的10%,服務業工作的主管領導獲得獎金總額的8%,其余獎金由主要領導分配給其他有關班子成員及所屬服務業工作主管部門領導等相關人員。各小組綜合考評得分后兩名且服務業增加值增速和服務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均未完成下達指標的縣(市)、區,由市委、市政府對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主管領導進行警示談話并通報批評。
附件:全市2010年度服務業考核指標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服務業考核調整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0年9月26日印發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