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轉發《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
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改進預算管理,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冀政〔2014〕121號),就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具體意見和要求,現予以轉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執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要針對強化預算約束、存量資金清理、改進投入方式、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嚴肅財經紀律等方面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全面完成各項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任務。
附件: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30日
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改進預算管理,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政府預算體系
(一)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政府所有收支都要納入預算管理,在明確收支范圍的基礎上,分別編制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要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
(二)強化一般公共預算各項資金的統籌。按照中央部署,逐步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探礦權和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專款專用的規定,在一般公共預算中統籌安排相關經費。統一預算分配,逐步將所有預算資金納入財政部門統籌配置。
(三)強化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政府性基金預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根據政府性基金項目的收入情況和實際支出需要編制,并結合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統籌安排相關支出。按照中央規定,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以及主要用于人員和機構運轉的項目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支出的項目,一般公共預算不再安排或減少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結轉較多的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四)強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列到具體項目,不列赤字。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同時加大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除調出部分外,應限定用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對國有企業的資本金注入、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方面。一般公共預算要逐步退出上述方面的安排。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程序。
(五)強化本級與上級資金統籌。各級政府編制年初預算,要將上級稅收返還、下級上解收入、列入基數和提前通知的上級轉移支付,與本級收入一并列入收入預算,統籌安排本級支出和對下轉移支付。
(六)完善預算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健全基本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完善機關運行經費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加快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定額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政策變化適時進行調整。加強人員編制和資產管理,完善人員編制管理、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相結合的機制。建立部門預算基礎信息庫,夯實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基礎。
二、改進預算控制方式
(一)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從編制2016年預算開始,同步編制2016至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以后逐年滾動。要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宏觀調控方向,科學預測未來3年財政收入情況,全面梳理分析重大改革和支出政策,統籌編制本級3年滾動財政規劃,并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銜接。年度預算編制要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各級各部門研究制定部門規劃、行業規劃,凡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的,要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加強預算項目庫建設,健全項目申報審核機制,實現預算項目的滾動管理。
(二)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預算審核的重點由收支規模、平衡狀態向支出預算和支出政策拓展。各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報告支出預算的同時,要重點報告支出政策內容。經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預算執行中如需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須報經本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收入預算要根據經濟形勢、稅收政策、財政體制等因素科學預測,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經國務院批準,一般公共預算為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可編列赤字,通過舉借一般債務予以彌補;政府性基金預算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可舉借專項債務。全省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省政府在國務院批準限額內分別核定省級限額、市縣總限額,并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各級政府舉借債務,要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
(三)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各級一般公共預算按規定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債務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其他預算資金、削減支出實現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實現平衡,省級經省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后增列赤字,并報財政部備案,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市、縣通過申請上級政府臨時救助實現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歸還。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如出現超收,結轉下年安排;如出現短收,通過削減支出實現平衡。
三、加強財政收入管理
(一)強化稅收征管。各級稅收征管部門要依法及時、足額組織稅收收入,堅持依法征收、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建立與相關經濟指標變化情況相銜接的稅收收入考核體系。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稅,完善工作機制,創新稅源管控模式,強化信息收集、分析應用,堵塞稅收漏洞。嚴格減免稅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超越權限,多征、提前征收或減征、免征、緩征應征稅款。
(二)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各級各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嚴格非稅收入征管,嚴禁違規減免或緩征。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進一步加強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完善政府參與國有企業利潤分配制度,落實國有資本收益權。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機制。推進非稅收入收繳方式轉變,加快非稅收入票據電子化管理改革,實現代理銀行、執收單位與財政部門信息及時傳遞和資源共享。完善非稅收入征繳制度體系,加強非稅收入征管監督,嚴禁違規調庫、亂收費、亂罰款。
(三)規范財稅優惠政策。除依據專門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稅政管理權限外,各級政府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各部門起草其他法規、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不得規定稅收優惠政策。除國務院批準外,各級各部門不得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同時要對已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規范,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要停止執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備案審查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考核問責,嚴禁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一)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按照中央規定,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采取掛鉤方式。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嚴格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建設,嚴禁在預算之外及超預算標準建設;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
(二)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加強一般性轉移支付管理,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正常增長機制,逐步提高省對下一般性轉移支付占比。科學設置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因素、權重,真實反映各地支出成本差異,突出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戰略導向。大力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在合理界定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基礎上,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轉移支付,屬市、縣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對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整合;對競爭性領域專項轉移支付逐一甄別,“小、散、亂”以及效用不明顯的一律堅決取消,確需保留的要壓減或實行零增長,并改進分配方式,減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逐步與金融資本相結合,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增加投入。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管理辦法,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設立,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和資金規模,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在明確省、市、縣支出責任的基礎上,認真清理現行配套政策,對屬于省級承擔的事項,不要求市、縣配套;對屬于省、市、縣分擔的事項,由省、市、縣按各自應分擔數額安排資金。各地要對本級安排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整合、規范,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結轉結余管理。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各級上一年預算結轉資金,應當在下一年用于結轉項目的支出。除有明確規定或已進入政府采購程序外,到下一年9月底仍未支出的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收回財政統籌安排;其他資金連續兩年未用完的,包括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結余,用于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大結轉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對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可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的亟需支持領域。嚴格預算執行進度考核機制,實施預算執行進度通報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建立預算編制與上年結轉結余資金掛鉤機制,對結余結轉規模較大的部門和項目,適當壓縮預算額度,有效控制新增結轉結余。
五、深化績效預算改革
(一)全面推進績效預算改革。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績效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冀政〔2014〕76號)要求,加快建立全過程績效預算管理新機制。2015年在11個設區市本級和定州、辛集市全面實施,每個設區市再選擇3個縣(市、區)同步試點;2016年所有市、縣(市、區)全面推開。
(二)改進預算審核方式。各級財政部門審核預算,首先審核部門職責目標與政府工作的匹配性,再審核各項工作活動績效目標指標的科學性,然后審核預算項目與職責活動的關聯性、立項的必要性,最終合理確定項目預算額度,確保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全面落實,促進政府管理效能提升。
(三)全面推行績效評價。采取部門自評與財政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全面開展績效評價。各部門負責“預算項目”層面的績效評價,對年度完成情況全面自評;財政部門負責“工作活動”層面的績效評價,并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進行再評價。根據預算管理需要,拓展績效評價范圍,創新績效評價方式,將績效評價重點由項目支出,拓展到部門整體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
(四)加強評價結果應用。建立預算績效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完善績效評價報告制度和績效問責制度,加大績效信息公開力度。
六、改進財政投入方式
(一)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力度。將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并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所有適宜向社會力量購買的政府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納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范圍管理。
(二)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對價格調整機制相對靈活、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需求長期穩定的準公益類建設項目,探索運用規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供給。
(三)積極推行股權投資。統籌政府支持產業發展的各類財政資金,設立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吸引社會資本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形成財政手段和金融手段相配合的資金投入機制。
(四)實行評價后補助。對于政府支持鼓勵的科技開發、科技服務等項目,由原來的事前補助資金,改為單位先行投入,取得成果或服務績效后,由財政與有關部門驗收審查或評價績效,再給予補助,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七、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一)做好預算執行工作。硬化預算約束,年度預算執行中除救災等應急支出通過動支預備費解決外,一般不出臺增加當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須出臺的政策,通過以后年度預算安排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法定時限批復部門預算,嚴格按照預算、用款計劃、項目進度、有關合同和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資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購的,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加大省、市兩級轉移支付提前下達力度,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額相對固定的,提前下達比例要達到90%。省、市兩級收到上級提前下達轉移支付預計數后,凡是按規定用于下級的,要全部提前下達到下級。加快轉移支付預算正式下達進度,除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外,省級接到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后,在30日內正式下達到縣級以上各級政府;省、市本級預算安排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在本級人大批準預算后30日內下達,專項轉移支付在本級人大批準預算后60日內下達;市級接到省級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后,在30日內正式下達。規范預算變更,部門、單位預算支出要按照預算科目執行。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項目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劑使用的,要按財政管理規定辦理。
(二)規范國庫資金管理。擴大國庫集中收付覆蓋范圍,政府全部收支和所有預算單位的財政性資金,均要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電子繳款和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將專項轉移支付、一般性轉移支付、庫款調度、專戶資金進出等全部納入監控范圍,加大對重點單位、重點項目特別是各類建設項目的監控力度。全面清理規范財政專戶,各級一律不得新設立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開設其他財政專戶要嚴格按程序報財政部核準;現有財政專戶,除經財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保留的外,其余財政專戶要在2年內逐步取消。規范權責發生制核算,嚴格權責發生制核算范圍,控制核算規模。各級財政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按規定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項,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全面清理已經發生的財政借墊款,應由預算安排支出的按規定列支,符合制度規定的臨時借墊款及時收回,不符合制度規定的借墊款要限期收回。嚴格控制新增財政對外借款,嚴格審批程序,嚴禁違規對非預算單位及未納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借款或墊付財政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國庫的管理和監督,完善國庫現金管理,合理調節國庫資金余額,用活資金存量,提高增值收益。
(三)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各級政府要按年度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反映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條件成熟時,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要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主要指標作為考核政府績效的依據之一,逐步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公開機制。
八、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
(一)明確舉債主體。省政府為全省政府債務舉借主體。各級政府舉債,統一由省政府在國家批準的額度內,以政府債券方式舉借。設區市本級(含市轄區)、縣(市)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的,由省政府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二)實行分類管理。政府債務分為一般債務、專項債務,一般債務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舉借一般債務,由省政府通過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舉借專項債務,由省政府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政府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三)嚴格規模控制。各級政府舉債不得突破批準的限額。分地區限額由省財政廳在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市縣總限額內,根據各地債務風險狀況、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并報省政府批準后下達設區市本級(含市轄區)、縣(市)。設區市本級(含市轄區)、縣(市)在下達限額內申請省政府代為舉借的政府債務,須報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列入設區市本級(含市轄區)、縣(市)本級預算或調整預算。
(四)建立債務風險預警處置機制。省政府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各級政府對舉借債務負有償還責任,省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各級各部門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五)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項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明確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對本地政府性債務負責,切實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政府主要負責人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抓好政策落實。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推進預算信息公開
(一)細化公開內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政府預決算信息公開,除涉密信息外,要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按項目、按地區公開。各級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并逐步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研究按經濟分類公開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積極推進財政政策公開,及時讓群眾了解政策范圍、政策標準、執行程序、政策期限等。
(二)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所有財政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各級各部門要公開本級本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并說明增減變化原因。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要分別公開。
(三)明確公開時限。政府預決算要在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部門預決算要在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一并公開。各級各部門政府采購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四)規范公開渠道。各級各部門要以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等為主要載體,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集中公開預決算信息,保持長期公開,方便查詢監督。對預決算公開過程中社會關切的問題,要及時規范整改、完善相關制度。
十、規范理財行為
(一)堅持依法理財。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法治觀念,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財稅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收入、編制預算、管理支出,依法行使行政決策權和財政管理權,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適應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預算制度,積極推進預算公開,增強理財透明度,讓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建立和完善政府決算審計制度,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
(二)健全制度體系。各級各部門要增強規范意識,建立健全預算編制、收入征管、資金分配、國庫管理、政府采購、財政監督、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制度體系。要狠抓制度落實,細化管理規定和標準,堅持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審批程序,建立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財政管理機制。
(三)拓展監督手段。在不改變預算單位執行主體地位和會計核算權的前提下,由財政部門會同各部門建設統一的預算單位會計核算管理系統,統一賬務信息數據標準和會計核算規范,各預算單位在會計核算管理系統記錄會計信息,實現預算部門會計核算信息和預算項目績效信息即時動態監控。
(四)嚴肅財經紀律。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各級各部門要定期檢查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通過單位自查、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各種違規違紀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認真落實各項改革措施。要對照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和工作方案,梳理修訂現有制度規定,做好制度銜接和政策解讀,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要及時總結改革中的成功經驗,加以推廣,引導各地加快改革進程。省財政廳要根據本意見和財政部相關改革措施,及時制定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