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規范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創新預案編制模式,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應急預案比較抽象和原則、篇幅過長、實戰應用中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按照既體現對日常應急準備工作的指導性,又增強緊急情況下可操作性的思路,市政府應急辦提出探索試行“一案兩篇”的新模式,把應急預案劃分為上篇和下篇兩部分組成,上篇是通用條款,主要針對突發事件及預案的共性,描述指導性原則,為同類預案所共用,稱之為《應急預案通則》,側重于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下篇是專用條款,主要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特點,描述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的核心內容,明確職責分工、方法步驟和聯系方式等,突出可操作性,一事一案,稱之為《應急預案細則》,側重于緊急情況下使用。上篇《應急預案通則》和下篇《應急預案細則》互為補充,構成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
《石家莊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石家莊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則
一、編制目的
制定各項應急預案的根本目的,就是為科學指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其損害,保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政治穩定。
二、適用范圍
按照“一案兩篇”的新模式,本預案通則為市級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的共用上篇。今后制定和修訂市級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時,只需重點制定和修訂好下篇《應急預案細則》,本預案通則所述內容不必再做描述。
縣(市)、區級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可參照執行。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預測、預警,分解責任,切實把各項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實到基層,貫徹到一線,高度重視危險源的排查和分析,從細節做起,化解不穩定因素,消除事故隱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
2.快速反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對突發事件做出快速反應,是把握事件處理關鍵時機,有效應對,減少損失的重要環節,平時要在應急隊伍、應急裝備、應急物資等方面做好細致的準備工作。
3.以人為本。以保護公眾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4.依靠科學。充分發揮各類專家的咨詢指導作用,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加強現有應急裝備的管理和應用,同時,努力爭取先進應急裝備的配備,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5.綜合應對。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協調聯動。
四、分類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五、啟動權限
鑒于當前各類突發事件的分級標準體系尚不健全,且突發事件本身也常常處于動態之中,市級各專項預案的啟動,由該預案設定的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潛在危險性等具體情況靈活判斷,及時向指揮部領導提出建議,經批準后啟動。也可依據預測、預警信息適時向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出預備通知,提請做好應急準備;部門預案由部門決定啟動。
六、信息報告
重大及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縣(市)、區政府及市政府部門在做好前期處置的同時,應當在30分鐘內向市政府值班室報告,并及時續報;較大級別的突發事件1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值班室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其中,發生森林火災不論大小,均須在30分鐘內報告省政府。緊急情況可越級上報。
七、建立應急聯絡員制度
為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市級專項預案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別設兩名應急聯絡員(第一聯絡員和第二聯絡員),由成員單位選定與該項預案工作聯系緊密、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根據實際情況,不同預案的聯絡員可由不同人員擔任,也可由固定人員擔任。在《預案細則》中規定的各單位職責后注明值班電話和應急聯絡員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應隨時與各聯絡員溝通情況、商議問題,緊急情況出現時,可預先通過短信群發向各聯絡員發送應急通知等簡要信息,并及時電話補充通知。
應急聯絡員的職責:
1.保持手機的開通,隨時受理指揮部或市政府有關處置突發事件或應急演練的指令,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2.負責管理所涉及的應急預案或復印件,并熟悉本單位在該預案中承擔的職責。
3.熟練掌握本單位所屬應急隊伍、應急裝備、應急物資、應急專家的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
4.協助本單位領導赴現場處置突發事件,當好參謀助手。
5.處置突發事件結束后,負責向指揮部提交本單位書面總結報告。
6.聯絡員發生變動或聯系方式變更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7.參加本單位或上級安排的應急工作學習培訓。
8.及時向本單位或指揮部辦公室提出應急工作建議。
應急聯絡員的崗位和職責極其重要,是承上啟下快速反應的關鍵環節,需要做到常備不懈。有關部門可酌情給予適當的應急通信費用保障。
八、調查總結
按照指揮部的指示,及時成立事件調查組,15日內完成調查和分析評估工作,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指揮部并報市政府。內容包括:事件概況、事發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經驗教訓、整改措施、責任追究建議等。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類型的不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調查報告內容酌情增減。
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較大貢獻的單位和人員,要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預案規定、消極應付拒不執行命令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信息發布
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澄清不當傳言,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嚴格執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委宣傳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新聞發布工作的意見》(石辦字〔2011〕27號)的規定,市政府主管部門負責擬定口徑,起草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稿,報請有關市領導批準后發布。
十、監督管理
1.預案的制定、修訂和解釋。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指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兩種以上類型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市應急辦備案;市級部門預案指有關部門根據其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由部門負責制定和修訂,市應急辦備案;縣(市)、區總體預案由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市應急辦備案。
預案的解釋由預案制定單位負責,本《通則》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2.預案的更新。當應急預案設定的指揮部成員、應急專家、應急聯絡員等人員發生變動或聯系方式變更時,授權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將變動情況在預案電子版內及時更新,并在紙質預案中作出標注,以確保預案的實效性。預案的更新不影響預案的效力,不視為預案實質內容的修訂范疇。
3.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要根據實際需要,適時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全市性的演練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演練計劃,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要對演練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作為預案修訂的依據。
4.預案的公開。非涉密預案都應當公開,本《通則》正式印發后,電子版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應急管理”專欄公開,以備查用。
其它預案在網上公開時,預案內所列的應急聯絡員和應急專家的信息不予公布。
有關部門要及時與市政府應急辦聯系其它市級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的網上公開事宜。
5.預案的實施時間。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主題詞:行政事務應急預案通則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6月23日印發(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