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2018年自然資源督察
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國土局:
《石家莊市2018年自然資源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2018年自然資源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18年自然資源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8〕175號)要求,為扎實推進2018年自然資源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土地管理利用的重要決策部署,按照自然資源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對督察發現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徹底整改。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健全完善土地管理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水平。
二、目標任務
認真落實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北京局整改要求,對督察指出的突出問題,以及往年督察發現未整改到位問題,逐項細化分解,分類制定措施,明確到位標準,嚴格時限要求,落實整改責任。對能夠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對需要分階段或長期整改的持續推進整改完善,確保全部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實到位。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制定嚴管、嚴控、嚴查的政策措施,強化各級黨委、政府的保護耕地意識、依法用地意識、集約用地意識,推動各項土地管理利用法規制度落實到位。
三、整改標準和整改時限
(一)耕地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
1、關于執行國家耕地保護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的整改。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工作的意見》(中發〔2017〕4號)精神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冀發〔2018〕35號)、《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冀政辦字〔2018〕1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文件,完善耕地保護政策體系。縣級落實文件要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完成。
2、關于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有待加強問題的整改。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要重拳出擊、鐵腕整治違法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問題,對違法設施進行拆除,對毀壞耕地進行復墾,恢復土地原狀,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我市是被自然資源部約談地市,要求限期類2019年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堅持黨政同責,嚴格考核審計,加強動態巡查,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
(二)節約集約用地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
1、關于閑置土地處置不到位問題的整改。堅持“以用為先”的原則,嚴格落實《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區分原因、分類處置。對因政府原因造成閑置的,要加強與土地使用權人溝通,積極為企業用地創造有利條件,短期內無法開工的,要靈活運用收回、置換、調整用途等方式,加快盤活利用。對因企業原因造成閑置的,該征繳土地閑置費的足額征繳,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堅決收回。2019年5月底前各地閑置土地處置全部處置到位。
2、關于土地批而未供問題的整改。各地要全面清查批而未供土地現狀,摸清底數、找準癥結,精準制定盤活消化方案,強化處置舉措。要在加速前期開發、抓緊實施征收的基礎上,結合城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及時出具土地使用條件,盡可能加快供地速度。2019年5月底前,我市2011年至2015年批準的城市批次建設用地平均供地率要達到70%以上。
3、關于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推進緩慢問題的整改。各地要結合正在開展的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全面摸清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情況,2019年5月底前完成標圖建庫、再開發專項規劃編制等工作。要統籌考慮土地利用強度、投入產出水平、環境保護等因素,抓緊制定低效用地認定標準,合理安排改造開發時序、用地結構和布局,向存量土地要效益。鼓勵土地權利人、集體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參與改造開發,形成形式多樣的改造開發模式,促進城鎮更新改造和產業轉型升級。
(三)政府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關于違法違規占地問題的整改。把督察發現的違法用地問題,全部納入石家莊市違法用地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精準制定處置措施,一項一項抓好整改。對國家和省級重點基礎設施、民生公益項目,以及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宅基地等問題,要盡快落實用地規模、占補平衡指標,加快補辦用地手續;對營利性違法違規占地、違反產業政策用地等問題,要從嚴從重懲處,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限期消除違法狀態,2019年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2、關于違法建設“大棚房”問題的整改。認真落實全國開展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要求,持續深入推進清理整治工作。市農牧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配合,聯合做好督導檢查工作。各縣(市、區)農牧局(國土資源局配合)要對所有設施農業項目進行再清查、再摸底,以違法建設“大棚房”為重點,全面排查田園綜合體、觀光園等設施農業違法用地項目,嚴格依法查處整改;對設施農業項目逐項建檔立卡,健全完善市縣鄉村四級備案監管機制,嚴格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防止“大棚房”問題反彈回潮。
(四)涉地資金違規問題方面
1、關于地方政府違規以地融資問題的整改。結合政府債務和金融風險化解處置工作,全面摸排土地抵押融資規模、供應和登記合法性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辦理抵押融資的,及時撤銷廢止相關文件,采取完善用地手續、提前償還貸款、解除抵押或置換抵押物、依法注銷相關權證、追繳土地出讓金等方式,推動問題盡快解決,逐步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避免風險隱患發生。2019年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2、征地補償安置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市國土局要組織相關部門督促問題所在縣政府對征收地塊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償到位情況進行細致摸底。對手續齊全、確屬拖欠的,要抓緊籌措資金,限期補償到位;對補辦手續、尚未補償的,要按照“從嚴從高”要求,以新的區片價核定補償費用,嚴格兌付時限,確保足額補償。2019年5月底前整改到位率不低于70%,2019年10月底前不低于90%,2020年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五)落實土地督察意見整改不到位方面
關于往年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的整改。各地要對往年督察發現問題進行認真梳理,一并納入整改工作方案,逐宗逐項細化工作措施和責任人員,組織開展集中攻堅,采取過硬的措施,依法依規、從速果斷進行整改。2018年12月底前,2016年及以前督察所列限期整改類問題,要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督察未整改到位的正定縣國際汽車產業園典型占地案件和被部約談的藁城區的限期整改類問題,要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對責任主體的追責問責;2017年例行督察限期整改類問題,整改到位率不低于90%,2019年5月底全部整改到位。加快推進持續整改類問題的整改責任和措施落實,確保發現問題最終全部整改到位。
(六)關注類問題方面
1、關于生態建設違法占用耕地和生態用地被違法占用問題的整改。嚴肅查處違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造濕地、建公園和違法占用林地、草地、河流等生態功能用地等行為,依法依規組織整改。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籌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嚴格落實耕地、環境、林地、水資源等各項保護制度,加強部門聯動,合理編制規劃,嚴格立項審批,優化項目選址,強化過程監管,做好土地生態化利用引導,避免此類問題再發生。
2、關于光伏項目缺乏規范引導問題的整改。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將按照《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國土資規〔2017〕8號)要求,在保障農用地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結合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復合項目建設要求,抓緊制定相關政策規定,明確建設標準和用地條件,加強指導監管,引導光伏項目合理用地、健康發展。
(七)重大典型問題和問題突出地區方面
關于重大典型問題和問題突出地區方面的整改。下一步,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有關部門,對《國家自然資源督察例行督察意見書》中所列的5個問題突出地區(包括石家莊市)組織開展駐點督導,對重大典型問題(趙縣天山國際汽車產業園用地)進行實地核查,嚴格依法依規查處,推動整改落實。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對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觸碰法律紅線的,追究相關決策、履職和監督責任。2019年5月底前,石家莊市2018年例行督察下發的限期整改類問題和重大典型問題要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做好土地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是當前土地管理利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土地督察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主動靠前指揮、抓好統籌協調,分管負責同志要定期進行調度、解決具體問題、組織攻堅突破。拆除整改任務要分解到各鄉(鎮、辦)政府組織落實,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牽頭整改驗收、匯總上報工作,各相關部門認真組織行業領域內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履職盡責,建立協調聯動溝通機制,形成推進合力,堅決完成整改任務。
(二)強力推進整改,狠抓任務落實。市國土局要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及時掌握全市工作進度。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督察發現問題清查摸底、匯總歸類,制定具體的整改落實方案,形成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效果清單,逐宗逐項細化具體整改辦法,明確牽頭單位、負責領導、責任人員和整改完成時限,層層傳導壓力,逐級抓好落實。要嚴格標準要求,全力推動整改,切實把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三)高標準驗收,確保整改實效。目前,省自然資源廳正要商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北京局,制定完善整改審核驗收標準,明確整改舉證要求,采取系統審核、調閱資料、實地查驗等方式,對各地自查上報整改到位的問題開展階段性核實。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整改標準要求,對所轄地區上報整改到位的問題進行核查,每周四上午12點前向市國土局報送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舉證材料,確保真實準確,堅決杜絕漏報瞞報、弄虛作假等問題發生。
(四)強化督導檢查,嚴肅追責問責。實行整改定期通報制度,市國土局每半月將各縣(市、區)整改進展情況報送市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并向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通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國土局將組成督導組,采取聯合督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各地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適時對“大棚房”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重大典型問題掛牌督辦、專人盯辦,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弄虛作假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對問題嚴重的移交市紀委監委追責問責。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加強對鄉(鎮、辦)政府整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進度、查落實,推進整改工作扎實開展,確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