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循環化工園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字〔2018〕45號)要求,為更好的促進我市“雙創雙服”暨“4+4”現代產業發展,市政府對2017年12月31日以前由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
現將清理結果通知你們,未列入目錄的規范性文件視為失效。宣布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但因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確需執行的,仍適用原來的政策規定。待修改的文件由起草部門抓緊修訂,未修訂前繼續執行。
附件:1、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2017年12月31日之前)
2、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2017年12月31日之前)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