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向市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三批行政許可事項的
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設立行政審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見》(冀辦字〔2017〕27號)精神,為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全鏈條審批和管理體系,進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審批”的改革效應,現將向市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三批行政許可事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劃轉范圍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涉及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臨時用地審批、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等10項行政許可及前置手續(環節)的有關事項統一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實施(具體劃轉目錄清單附后)。
二、有關要求
(一)做好編制人員劃轉。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進行劃轉。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由一個處室承擔的,整建制劃轉,部分承擔的,按工作分工合理確定劃轉。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市行政審批局協商同意并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審核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相關劃轉事宜。
(二)做好工作交接和協調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要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穩妥做好事項交接、系統對接、檔案移交等各項工作,確保事項劃轉無縫切換,確保劃轉過程中工作不停、服務不斷。要堅持“審監”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審批和監管信息互通機制,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
附件:向市行政審批局劃轉第三批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10項)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