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市編辦下發的三定方案第三條:“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為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和委托,履行組織領導、發展規劃、協調服務、招商引資等職能,統一管理河北藁城經濟開發區”,為進一步實現經開區獨立對區域內經濟社會各項事務進行全面管理,按照法律程序,需要由市政府授予經開區市級管理權限,從而實現依法行政,依法推進各項工作任務,依法管理園區各項事務。
對此,市政府高度重視,在履行了相關法定程序后,于2023年11月17日市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按程序以市政府名義予以批復。
二、授權依據
《河北省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中明確規定,開發區可以行使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省委編委《印發<關于規范開發區管理機構促進開發區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冀編委〔2021〕20號)提出要“健全完善權責清單制度,賦予開發區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管理權限”。《關于深化開發區改革開放的實施意見》(石字〔2020〕1號)提出“賦予國家級開發區市級管理權限,縣級經濟管理權限同步授予”。
三、主要內容
1.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同意授予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級管理權限,對所轄區域內的行政、經濟和社會事務等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履行組織領導、發展規劃、協調服務、招商引資等職能。授權后,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各內設機構享有市級相應委(辦、局)相同的職能和權限。
2.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要加強與市級相關部門的銜接,依法承擔所賦權事項的審批責任。
3.市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賦權。按照“權力責任一致、責任能力匹配、能放盡放”的原則,盡快將市級管理權限下放到位,主動做好賦權事項的移交工作,并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
四、出臺意義
《批復》出臺明確了授予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級管理權限,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各內設機構享有市級相應委(辦、局)相同的職能和權限。有利于進一步明確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職能定位,更好發揮管理主體作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效能,助力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成為帶動石家莊經濟展翅騰飛的有力一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