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石家莊市行政審批局與監管部門溝通銜接管理辦法(試行)》(〔2019〕-86),精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依托河北省“互聯網+監管”平臺開展審監互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15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確認河北省為設立行政審批局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截止2017年3月,我市在市縣兩級先后成立29個審批局,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市縣兩級行政審批局全覆蓋的省會城市。為持續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相對分離、溝通銜接工作機制,2019年6月,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石家莊市行政審批局與監管部門溝通銜接管理辦法(試行)》。為進一步做好全市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在行政審批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的銜接配合,規范全市行政審批與監管信息推送方式,需統一使用河北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實現審批與監管信息自動推送、共享。
此次依托省“互聯網+監管”平臺開展審監互動工作涉及全市所有審批部門和監管部門,在征求市直部門和縣(市、區)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會議研究,反復修改完善,《通知》已以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通知》包含積極做好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審監互動”系統啟用工作、全面規范審監互動方式、穩妥推進“審監互動”系統更替、嚴格落實審監互動工作責任共4個部分。
第一部分 積極做好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審監互動”系統啟用工作。河北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審監互動”系統(以下簡稱省“審監互動”系統)已上線運行,審批部門通過河北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向省“審監互動”系統推送各類審批數據。監管部門通過省“審監互動”系統及時查看各類審批信息,并反饋相關監管信息,形成事前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的有效聯動機制,實現審批與監管信息的無縫銜接。
第二部分 全面規范審監互動方式。《通知》分別對一體化平臺事項、專線專網事項、重大疑難事項和保密事項的溝通銜接方式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涉及審批的法律、法規、政策重大調整情形,規范了監管部門向審批部門流轉方式。
第三部分 穩妥推進“審監互動”系統更替。《通知》明確,各級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應逐步推進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審監互動”系統向省“審監互動”系統過渡,穩妥做好信息推送和接收工作,確保審監信息無縫銜接。考慮省事項庫尚未調整完畢,原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審監互動”系統繼續推送審批信息。
第四部分 嚴格落實審監互動工作責任。《通知》要求,各級審批部門和監管部門在溝通銜接過程中,因拖沓、敷衍塞責、推諉扯皮造成嚴重后果的,或未遵守保密規定,造成信息泄露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三、出臺意義
《通知》的印發規范了全市行政審批與監管信息推送方式,進一步明確了職責,促進了審批和監管全程聯動無縫銜接,為我市正在實施的“綜合受理、聯合踏勘、并聯審批、多證聯辦、審監互動”石家莊審批模式提供了保障。同時,我市審監互動模式也被省政務服務辦公室列為全省試點,為推動我省“審監分離”和“審監互動”探索出一條高效、規范、統一的信息推送模式,將助推我省審批制度改革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