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2014年水污染防治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4年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已經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石家莊市2014年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環境治理工作部署,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關于著力改善生態環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升我市水環境質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4年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以著力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突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強化污染減排,深化源頭治理,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管理考核機制,堅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碧水清流的“幸福石家莊”。
二、工作目標
(一)崗南水庫、黃壁莊水庫主要水質指標穩定保持在國家地表水Ⅱ類水質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地表飲用水水源地和地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二)洨河斷面水質穩定達到省考核指標,力爭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滹沱河、汪洋溝等主要河流水質進一步改善,達到省考核指標;磁河水質明顯改善,出境斷面達到省考核指標,非汛期確保無水。
(三)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全面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
(四)現有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并通過驗收;污水處理廠污泥按國家及省有關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工作措施
(一)主要河流污染治理工程
1.繼續深化洨河綜合整治工程,確保洨河流域水污染狀況明顯改善,流域生態環境初步恢復。
9月底前,完成總退水渠護砌清淤工程。(市城管委負責)
完成趙縣河道清淤工作。(市水務局牽頭,趙縣政府負責)
完成欒城縣、趙縣兩岸綠化建設工作。(市園林局牽頭,欒城縣、趙縣政府負責)
做好兩岸排污企業監管工作,禁止私設排污口和偷排偷放行為。(市環保局、市水務局牽頭,欒城縣、趙縣政府負責)
2.組織實施磁河綜合整治。10月底前,完成磁河雨污分排治理,強力推進無極縣皮革企業綜合治理,無極縣轄區內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禁止向磁河下游排放污水,非汛期確保排水不出縣界,汛期出境水質確保達到省考核指標要求。(無極縣政府負責)
3.實施滹沱河綜合整治。年底前沿途所有污水處理廠排水必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標準,取締所有工業直排口,嚴禁以任何形式向河道排放超標污水。〔河道整治由市水務局牽頭,縣(市)、區污水處理廠由市建設局牽頭,取締工業直排口由市環保局牽頭,晉州市、藁城市、正定縣、無極縣、深澤縣政府和正定新區管委會負責〕
正定新區污水處理廠年底前投入試運行。(正定新區管委會負責)
正定縣污水處理廠年底前停用,城鎮污水排入正定新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禁止向周漢河排放污水。(正定縣政府負責)
4.實施汪洋溝綜合整治,按照洨河綜合整治模式,開展汪洋溝綜合整治工作。
實施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和打擊違法排污工作。(市環保局牽頭,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和藁城市、趙縣政府負責)
實施河道整治工作。(市水務局牽頭,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和藁城市、趙縣政府負責)
實施管網改造工作。(市城管委牽頭,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和藁城市、趙縣政府負責)
實施河道兩岸綠化工作。(市林業局牽頭,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和藁城市、趙縣政府負責)
5.加強主要河流沿線的垃圾治理。對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洨河、沙河、槐河、泲河、冶河等七條河道沿線的垃圾進行重點治理。規劃設置垃圾傾倒點;制訂嚴格管控措施,禁止向河道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等各類垃圾;對河道內及沿線的垃圾等主要污染物進行清理;嚴厲打擊違法傾倒垃圾行為,防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市建設局、市城管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
6.落實生態補償金扣繳制度。嚴格執行生態補償金扣繳標準,繼續實行河流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制度,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的通知》(辦字〔2012〕62號)要求,從2014年開始,進一步提高我市的主要河流出境斷面水質考核指標,即:COD濃度≤80mg/L,氨氮濃度≤20mg/L。(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7.加強對排水企業監管。確保排水單位污水必須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非經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水,不得排入河流。加大對涉重金屬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8.推進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年底前,完成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項目三期工程,在新樂市、行唐縣、靈壽縣、高邑縣、元氏縣、贊皇縣、井陘縣、平山縣、礦區考核斷面建設9座水質自動監測站,并投入使用,實時監控斷面水質。〔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和相關縣(市)、區政府配合〕
9.構建在線監控網絡。完善洨河沿線40個主要路口高倍視頻監控及網絡傳輸系統升級改造工作,有序推進滹沱河、汪洋溝等重點河流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工作,構建我市主要河流在線視頻監控網絡。〔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和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水源地保護工程
10.啟動應急防范工程。為防范上游來水對崗南水庫造成的環境風險,推進渠道沿線建設攔污工程和治污基礎設施建設,2014年底前完成崗南水庫上游攔截導污工程前期立項工作。(市水務局牽頭,平山縣政府負責)
11.實施崗南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按照國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要求,積極推進各項水源地保護工作建設,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全方位開展對崗南水庫的保護,確保水庫水質安全。(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平山縣政府配合)
12.完善監測預警能力。年底前,建成崗南、黃壁莊水庫上游入境水預警監測系統,建設崗南水庫上游滹沱河來水生物監測站和黃壁莊水庫上游綿河來水生物監測站;實施崗南水庫水質自動監測站提升改造工程、黃壁莊水庫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工程。強化應急能力建設,按照《全國環保部門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標準》,配置必要的應急設備,提高對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形成完整的水源地預警應急防范體系。〔市環保局負責,市財政局、市水務局,鹿泉市、井陘縣、平山縣、靈壽縣、礦區等縣(市)、區政府配合〕
13.加強水源地生活污水收水能力。
(1)2014年底前,完成平山縣溫塘鎮污水處理廠4個小型污水廠建設,2015年底前11個小型污水處理廠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市建設局牽頭,平山縣政府負責)
(2)加快污水管網建設進度,將省會地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各村的生活污水,全部納入市政管網。(市建設局牽頭,市城管委配合,鹿泉市、橋東區、新華區政府負責)
14.禁止生活污水直接進入崗南、黃壁莊水庫。加大污水資源化,減少入庫污水量,完成崗南、黃壁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畜禽糞便等污染物清理工作,消除水源地安全隱患。〔鹿泉市、井陘縣、平山縣、靈壽縣、礦區等縣(市)、區政府負責〕
15.強化兩庫水源地水源保護交通管制。年內完成崗南、黃壁莊水庫交通道路繞行措施。(市交管局牽頭,鹿泉市、平山縣、靈壽縣政府配合)
16.推廣水源地綠色生態項目。在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范圍內和地下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建設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減少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市農業局牽頭,鹿泉市、平山縣等縣(市)、區政府負責〕
17.加大對崗南、黃壁莊水庫及上游入庫河流的監管力度。堅決查處、打擊崗南水庫非法吸鐵行為,徹底杜絕反彈。密切關注兩庫及水庫上游河流中水浮蓮、水草等影響水質的水生植物情況,及時清理,保障水庫水質安全。(市環保局、市水務局牽頭,鹿泉市、井陘縣、平山縣、靈壽縣、礦區政府負責)
18.年底前完成《石家莊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19.開展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工作。每季度上報工作信息,確保飲用水水質安全。〔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0.開展南水北調水源保護工作。根據《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7號),按照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加強監管,確保南水北調水質安全。
南水北調中線總干渠,做好防護工程,按照一、二級保護區劃定范圍,實行嚴格規范保護。(市南水北調辦公室、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牽頭,新樂市、鹿泉市、正定縣、元氏縣、高邑縣、贊皇縣、橋西區、新華區政府負責)
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石津灌渠,按照《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7號)第三十九條要求,在工程管理范圍邊界和地下工程位置上方地面設立界樁、界碑等保護標志,并設立必要的安全隔離設施對工程進行保護。劃定一、二級保護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及南水北調有關要求,做好保護工作。(市南水北調辦公室、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牽頭,晉州市、藁城市、長安區、橋東區、新華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21.建立水源地保護區風險源名錄及管理制度。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準保護區內及上游地區污染源,制定保護區風險源管理制度,從源頭控制隱患,確保水質安全。(市環保局負責,新樂市、鹿泉市、正定縣、井陘縣、平山縣、靈壽縣、礦區、橋東區、新華區政府配合)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22.加強對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監管,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2014年啟動建立地下水監測站網,建設滹沱河、沙河、磁河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水質監測井,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與分析預測服務系統。至2020年,在已有的地下水監測工作基礎上,建立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市環保局負責,市水務局、市國土局、市財政局,新樂市、正定縣、橋東區、新華區政府配合)
23.持續開展滲坑滲井專項檢查行動。加強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通過滲坑滲井向地下水體排污及偷排偷放等惡意排污行為,禁止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存貯污水。〔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公安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四)企業污染治理工程
24.突出抓好環保網絡化建設。以環境質量監管、污染源監控、環境預警應急三大體系為重點,加強對重點行業管理,深入推進網格化管理,強化各級網格的責任落實,全市建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網格管理、職責明晰、責任到人”的環保網格化監管機制,落實屬地責任,強化各鄉鎮村、街道的基層環保工作責任和工作力度,實現環保監管工作全覆蓋、無縫隙,降低廢水及污染物產生量,減輕水環境壓力。〔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5.強化推進清潔生產。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從健全法規、制度創新、結構調整、科技進步、規范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加大清潔生產工作力度,促進企業、工業園區和社會等層面全面實施清潔生產,逐步形成政府指導推動、企業自主實施、行業協會參與、社會輿論監督的運作機制。加強對清潔生產審核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強化對排水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監管,年底前完成年度清潔生產審核任務。〔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6.抓好重點工業企業污水治理工程。2014年9月底前完成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煉油污水處理廠異地改造工程和華北制藥集團環境保護研究所廢水深度處理及厭氧改造工程;2014年底前完成河北威遠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藥業三廠廢水深度治理工程。(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藁城市、贊皇縣政府負責)
27.提前完成我市25個海河流域規劃項目。根據省考核辦法和節能減排示范市要求,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環保局牽頭,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
(五)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
28.穩步推進水污染減排工程建設。強力推進污水處理廠新建、升級改造、配套管網及中水回用工程。
(1)市水務局、市水務集團負責,2014年8月底前,完成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10萬噸/日擴建及臭氧深度治理工程并試運行,確保石家莊市橋東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量;2014年4月底前,完成石家莊市橋西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工程并通過驗收;2014年6月底前,完成良村南污水處理廠驗收工作。
(2)高新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主體工程。
(3)正定新區管委會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正定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并投入試運行。
(4)井陘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井陘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工程、新建管網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
(5)欒城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莊裝備制造基地綠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新建管網工程并投入使用。
(6)行唐縣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行唐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并投入試運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行唐縣玉城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并投入運行。
(7)靈壽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靈壽縣污水處理廠擴建、升級改造、配套收水管網及中水回用管網工程并投入使用。
(8)高邑縣政府負責,2014年9月底前,完成高邑縣污水處理廠新建管網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
(9)贊皇縣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贊皇縣皇明污水處理廠擴建污水管網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
(10)平山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溫塘西柏坡溫泉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配套管網工程。
(11)無極縣政府負責,2014年6月底前,完成無極縣城市綜合污水處理廠擴能及新建收水管網工程并投入運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無極縣城市綜合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并投入試運行。
(12)深澤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深澤縣城南污水處理廠一期及配套管網工程并投入試運行。
(13)元氏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元氏縣槐東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配套管網工程。
(14)趙縣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趙縣清源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工程并投入運行。
(15)藁城市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藁城市水處理中心新建配套管網及中水回用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處理水量并確保中水使用量。
(16)晉州市政府負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晉州市第二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
(17)新樂市政府負責,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新樂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并投入試運行。
各相關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負責,積極推進本轄區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
29.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全面落實污水處理廠第三方運營管理,推行污水處理廠運行數據審核制度。確保現有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完善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設施和中控系統,嚴格執行在線設施驗收制度和在線數據聯網制度,要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測數據通過有效性審核,監測數據采集、傳輸、保存滿足國家減排核查要求,保持相關歷史記錄一年以上。〔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水務局,市水務集團負責〕
30.推進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積極推進省級重點鎮和現狀人口1萬以上的鎮建設污水處理廠。〔市建設局牽頭,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
(六)農業污染源控制工程
31.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深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工作。
(1)市畜牧水產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繼續大力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2014年,利用市財政及其它國家專項補貼資金,支持200個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11月底前通過市畜牧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聯合驗收,逐步實現畜禽糞污減量化、無害化、生態化、資源化。
(2)靈壽縣政府負責,2014年11月底前,完成靈壽縣景辰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靈壽縣榮蘭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靈壽縣喜慶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河北海燕農牧有限公司、靈壽縣振方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等重點畜禽養殖場(小區)雨污分流、干清糞、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
(3)行唐縣政府負責,2014年11月底前,完成行唐縣侯家莊養殖場、行唐縣林華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行唐縣長健養殖場(原行唐縣長健奶牛養殖場)、行唐縣大為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原行唐縣大為生態養牛場)、行唐縣興民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原行唐縣興民奶牛養殖場)、行唐縣南凹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行唐縣二進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行唐縣北協神奶牛養殖合作社、行唐縣磁河莊奶牛小區、行唐縣希望奶牛小區雨污分流、干清糞、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
(4)晉州市政府負責,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河北雙鴿美丹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規模養殖場廢棄物綜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
32.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域、重點河流和輸水沿線農村生活污染治理。2014年啟動并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染治理長效機制,繼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域和滹沱河、南水北調輸水渠沿線所有村莊的生活污染治理工程。2015年底前,完成崗南水庫、黃壁莊水庫和滹沱河、磁河、沙河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域以及滹沱河、南水北調輸水渠沿線所有村莊的生活垃圾治理,完成20%村莊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確保生活垃圾清運率達到8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0%、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0%。〔市建設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七)污泥規范化管理工程
33.加快橋東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建設。2014年底前,啟動橋東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主體工程建設,提升全市污泥處置能力。(市水務局負責)
34.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管理。對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的全過程進行規范,堅決打擊擅自傾倒、堆放、丟棄等違法處置污泥行為。對因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不當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責令進行修復和治理。禁止污泥處理處置單位超能力接收污泥。〔市水務集團管理的污水處理廠由市水務局負責;其它污水處理廠由市建設局牽頭,各有關縣(市)、區政府負責〕
35.督促指導城鎮污水處理廠建立污泥管理臺賬。年底前,形成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理處置量及其去向等報告。禁止污泥運輸單位、處理處置單位接收無轉移聯單的污泥。(市城管委負責)
四、保障機制
(一)強化工作機制
成立石家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市長牽頭,各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具體落實,實行“日監測、周分析、月調度、季點評、半年小結、年終總結”工作機制。每周分析一次環境質量狀況,每月調度通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每季度對工作進行一次講評,半年進行小結,年終進行總結。(市政府辦公廳負責督辦,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具體負責)
強化掛牌督辦機制。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水污染問題,實施掛牌督辦制度。對水污染防治實施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務的,監管不力、發生嚴重水污染事件的嚴厲追究責任。(市環保局負責,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配合)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于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檢察院牽頭,市公安局、市環保局配合)
(二)加大財政投入機制
加大對水環境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加大淘汰落后產能財政補貼力度,確保排污費收入專項用于污染治理。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行管理市場化,全面推進水環境污染治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
(三)加強科技支撐機制
建立并深化與中國科學院、中國環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等科研機構的技術合作,編制規劃,開展水源地應急響應等對策研究,為科學治理水污染提供科技支撐。(市環保局牽頭,市科技局、市水務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委等部門配合)
(四)加大執法監管機制
開展整治違法排污專項行動,堅持日常監管和集中檢查相結合,全面監管和重點監管相結合,形成全覆蓋、無縫隙監管機制。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地方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實行部門聯合執法和重點案件移送督辦機制,嚴厲打擊沿河偷排偷放、禁止滲坑滲井排放行為,查處環境違法案件,對采取措施不力的區域實施區域限批。(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五)強化宣傳教育機制
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和具體內容,有針對性的組織各部門、各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活動,加大宣傳力度,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跟蹤報道,及時報道先進經驗,公開曝光違法行為,努力營造全民防治水污染的濃厚氛圍。(市政府新聞辦牽頭,石家莊日報社、石家莊廣播電視臺負責,市環保局、市水務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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