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玫?/span>
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一體化應用,進一步調整建筑用能結構,轉變建筑用能增長方式,努力建設低碳生態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及《石家莊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玫闹匾饬x
可再生能源是自然界可以不斷再生、能夠永續利用的非化石能源,對環境無污染或污染極小,適宜就地開發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瘧茫梢杂行а泳彶豢稍偕茉吹南乃俣群蛥T乏趨勢,促進能源的節約集約利用,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設低碳生態城市的重要舉措,是實施國家能源戰略的必然選擇,是滿足能源需求日益增長,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建筑用能效率的現實要求。因此,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瘧玫闹匾饬x,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不斷擴大應用范圍,提高應用質量,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奠定堅實的發展基礎。
二、指導思想及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典型帶動、規模應用的思路,精心搞好示范工程和技術推廣,不斷加快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⒁惑w化應用,切實轉變建筑能源增長方式,降低建筑對常規能源的消耗,促進節能減排,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在能源開發利用時,從規劃、設計、建設等各環節優先考慮使用可再生能源,通過實施一批節能效果明顯、推廣價值高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推廣一批成套化的可再生能源技術產品,確保2010年可再生能源應用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5%以上,2011年達到30%以上,2012年達到35%以上,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工程和技術產業化取得明顯進展。
三、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和系統運行管理
(一)加強項目前期評估和建設管理
1項目實施前,應對太陽能、淺層地能、污水源等可再生資源狀況進行調查評價,研究其可行性。項目單位根據選用的熱泵方式進行論證和評估,應取得市國土資源局對項目建設地點的地質條件評估意見、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評估意見、市規劃局對井孔布局和管線布置的初步意見、市城管局取水退水許可證和市環保局對環境影響的評價意見。由市建設局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進行統一備案。
2建設單位在選用可再生能源技術(設備)時,應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嚴禁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民用建筑材料和設備。
3市建設局應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進行監督檢查,根據項目建設單位需要及時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技術指導、咨詢服務。
4熱泵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系統能效測評機構進行檢測驗收,檢測結果要及時報市建設局備案。
(二)強化運行管理
1建設單位在可再生能源系統投入使用前,應對系統進行整體運轉調試,編寫調試報告及運行操作規程。建設單位或供熱單位應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系統運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須經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熱泵系統運行期間項目建設地點地質環境監測工作,城管、水務、環保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定期進行水質變化和生態環境動態監測。
3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過程中建設、設計、施工(設備安裝)等單位出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由市建設局等部門依法查處。
4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統集中供熱的建筑取暖收費標準,可參照城市集中供熱收費標準執行。
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一)明確責任主體
市建設局負責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規劃和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政策措施,經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申報和督導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實施;負責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支撐和保障體系,推進建筑用能結構調整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長期平穩發展。
(二)強化行政管理
1對具備條件的新建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要積極采用土壤源、污水源、地表水源、工業余熱等可再生能源技術供熱制冷,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2新建民用建筑要將太陽能熱水系統作為建筑設計的組成部分,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十二層及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場所)等熱水消耗大戶,必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對具備利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條件的十二層以上民用建筑,建設單位應當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國家機關和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筑,應帶頭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對因技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民用建筑,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是否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對應采用而不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民用建筑,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3對未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既有民用建筑,鼓勵產權單位或物業公司在確保建筑質量和安全,不影響環境景觀的前提下,統一組織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時,宜統一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積極支持、協調產權單位或物業公司,有計劃、有組織地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改造。
(三)建立激勵機制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市規劃區范圍內,對已經竣工、運行一年后經評審通過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給予“以獎代補”獎勵。采用太陽能光熱、光電技術的項目,給予總投資額30%的獎勵;采用土壤源、污水源、工業余熱進行供熱制冷的項目,給予50元/平方米的獎勵;采用地表水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供熱制冷的項目,給予35元/平方米的獎勵。每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享受“以獎代補”獎勵的項目,每年年底由市財政局、市建設局根據當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進情況提出獎勵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落實。居住建筑熱泵項目、公建、商業建筑熱泵項目由物價、電力部門按照居民用電、“雙蓄”電價政策制定專項優惠政策。
(四)強化技術支撐
鼓勵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與進步,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⒁惑w化應用提供技術支撐。
(五)培育服務市場
鼓勵社會多方面投資合作能源管理,促進能效交易多層次、多元化的建筑節能服務機構發展。支持高技術服務公司和企業建立可再生能源供熱公司,多方位的發展節能市場。鼓勵、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行業自律活動,廣泛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咨詢、評估、技術培訓等專業服務,大力宣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知識和提供節能信息及其他服務等。
(六)注重宣傳推廣
充分發揮輿論導向與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重要意義,積極推廣具有示范效應項目的運作模式、技術應用、運行管理等成功經驗,營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玫纳鐣諊?。
各縣(市)和礦區參照本實施意見制定本地的激勵政策。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可再生能源△應用意見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0年5月28日印發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