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編制本指南。
一、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分類
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分為三類:一是主動公開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九條,根據需要向石家莊市氣象局申請獲取的相關信息。三是不予公開的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政府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1.主動公開范圍。石家莊市氣象局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
2.主動公開形式。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公開兩種公開形式。網址:www.hebqx.gov.cn/a/sjz或m.chinaphonesale.com。
3.主動公開時限。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石家莊市氣象局將自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1.受理機構。石家莊市氣象局辦公室;辦公地址:中山西路636號;郵政編碼:050081;辦公時間:9:00-11:30,13:00-17:00(夏季14:00-18:00);聯系電話:0311-83621620;傳真號碼:0311-83660552。
2.公開范圍。除石家莊市氣象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申請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向石家莊市氣象局申請、經批準后獲取有關政府信息。依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面向申請人公開。
3.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在石家莊市氣象局網站下載并填寫《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①信函、傳真申請。信函方式申請時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②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做好記錄。
石家莊市氣象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的處理流程。
①審查。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②登記。對于《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③答復。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答復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第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第二,申請內容含有不應當公開的信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將可以公開的部分提供給申請人;
第三,屬于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第四,不屬于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名稱及聯系方式;
第五,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并做好解釋工作;
第六,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4)收費標準及減免規定。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5)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機關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機構
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等信息(見下表)。
石家莊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表
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
辦公室中山西路636號9:00-11:30,13:00-17:00(夏季14:00-18:00)0311-836216200311-83660552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省監察廳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