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5年度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工作的通告
為提高全市雷電災害防御能力,預防和減少雷擊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河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現將2024年度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下列建(構)筑物、場所或者設施必須安裝雷電防護裝置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或者儲存場所;
(三)電力生產設施和輸配電系統;
(四)航空、通信設施、廣播電視系統、計算機信息系統;
(五)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及其他重要物資的倉儲場所,尚存地上建筑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六)學校、賓館、大型娛樂場所等人口聚集場所;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國家和河北省技術規范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二、投入使用后的雷電防護裝置實行定期安全檢測制度
(一)雷電防護裝置需每年檢測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
(二)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對本單位所有雷電防護裝置進行定期檢測,做到應檢必檢,杜絕由于漏檢形成的安全隱患。
(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
(四)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名單可通過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https://www.qgfljg.cn)或河北省氣象局政府網站查詢。
三、防雷安全責任落實
(一)雷電災害防御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性能定期檢測是防雷安全隱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雷電防護裝置業主單位要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對本單位所有雷電防護裝置進行定期檢測,做到應檢必檢,并對存在的雷電災害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二)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要落實防雷安全檢測主體責任,在資質核定的范圍內開展檢測,規范編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確保出具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數據、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發現雷電防護裝置存在隱患的,要向被檢測單位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屬于防雷安全重點單位的要將整改意見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三)各氣象主管機構要落實防雷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監督檢查,及時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受理管轄范圍有關防雷安全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核電、通信等建設工程的主管部門,做好相應領域內建設工程的防雷管理和定期檢測工作。
石家莊市氣象局咨詢舉報電話:0311-8362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