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分類
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分為三類:
一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是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三是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動公開信息
(一)主動公開信息范圍
我局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關簡介,主要包括:地區(行業)介紹、機構設置和職能、領導成員和分工;
2、規劃信息,主要包括:計劃、年度報告工作總結;
3、工作動態,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領導活動及講話;
4、行政執法,主要包括:行政許可、行政監督、行政處罰;
5、財政財務,主要包括:財政(務)預算、財政(務)決算;
6、辦事指南;
7、建議提案辦理;
8、其他。
(二)主動公開形式
我局通過石家莊市政府公開平臺主動公開上述信息。
(三)主動公開時限
我局主動公開上述信息的時限為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我局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室
咨詢電話:0311-86688958
通信地址:石家莊市中山東路216號(市政大樓19層)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郵政編碼:050011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辦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請
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時應采取書面形式,填寫《石家莊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三)申請處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書面申請后,將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在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請人進行更改、補正。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符合要求的,我局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能夠當場答復的給予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作出公開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將終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按照規定向申請人提供其所需的政府信息;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4.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或屬于免予公開的信息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掌握范圍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如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部門或單位的,本機關將告知聯系方式;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因正當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經領導同意,可以將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我局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
四、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
(二)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及涉及民族宗教領域不宜公開的信息。
(三)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
五、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本機關進行投訴,也可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