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的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支持企業上市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市企業上市工作。每年確定5至10家目標上市企業,進行重點支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及時協調解決企業上市中的問題。各縣(市、區)建立完善工作機制,由縣(市、區)領導牽頭,制定企業上市時間表、路線圖,建立臺賬,明確責任部門、細化工作職責,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步伐。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調度,及時跟蹤問效,定期進行通報。〔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
二、大力營造濃厚氛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各有關部門、河北省上市公司協會深入開展普適化政策宣講,為處于上市過程中不同階段的企業開設定制化課程,市縣黨校和行政學院干部培訓增加資本市場課程。充分利用電視臺、報紙和網絡新聞媒體積極宣傳企業上市工作,大力營造合力推進企業上市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委黨校、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強后備資源庫建設。不斷充實完善市級掛牌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市發改、工信、科技、國資、商務、文旅等部門,各縣(市、區)對照省級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入庫標準,集中篩選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較強、盈利水平較好、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企業,每年初向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推薦本地、本領域優質掛牌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各縣(市、區)每年掛牌上市后備企業動態保持不少于5家。市級掛牌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入庫企業動態保有量保持在300家以上,培育基礎梯隊,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補和退出。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入庫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對已啟動上市工作的企業,根據股改、輔導、審核、注冊等4個關鍵階段重點給予政策傾斜,為企業順利上市提供高質量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各縣(市、區)〕
四、落實稅收政策支持企業改制。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分期繳納,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對擬上市企業依法給予最大限度支持。(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五、優化上市前的激勵政策。2022年1月1日起,對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簽訂改制輔導等相關協議,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掛牌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入庫企業,市級給予20萬元股改費用補貼;對申請在境內A股上市的企業,在河北證監局完成輔導驗收,且向中國證監會或滬、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并獲受理后,在省級補助300萬元的基礎上,市級再給予100萬元補助;通過審核后,實現境內A股首發上市的企業,市級再給予200萬元補助。對申請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經具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或機構正式受理,在省級補助200萬元的基礎上,市級再給予200萬元補助;通過審核后,實現境外首發上市的企業,在省級補助100萬元的基礎上,市級再給予100萬元補助。執行過程中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政策變化調整補助時間節點。對在境內主要證券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入石家莊市且實現融資超5000萬元或石家莊市域外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入石家莊市滿12個月的企業,市級給予一次性32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六、引導銀行業機構加大融資支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定期發布上市后備企業融資需求,組織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常態化對接。實施上市后備企業“重點聯系行”制度,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上市后備企業量身定制融資方案,在授信額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創新豐富產品體系,加大信用貸款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市、區)〕
七、匯聚政策合力。對上市后備企業在轄區內投資新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各級發展改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優先辦理備案核準和用地、環評、能評、安評等前置行政許可手續。各級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在安排有關專項資金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后備企業。〔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成員單位,各縣(市、區)〕
八、提升各級政務服務質量。企業上市需要出具合規證明的,各相關單位應在企業申請辦理時一次性告知企業所需提交材料,能夠當場辦理的當場辦理;無法當場辦理的,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及時通知企業,不能出具證明文件的應向企業書面說明情況。對已進入輔導期企業非重大違規行為及時指導、糾正并幫助整改,避免以罰代管。對擬上市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的,相關部門依企業申請對該處罰行為是否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認定。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中介機構就企業上市事項申請訪談的,有關部門積極予以支持、配合。〔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
九、實行問題清單責任制。對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產權不明晰、證照不全等不規范問題,相關部門要幫助企業規范和完善。對特殊歷史遺留問題,堅持新官理舊賬,制定責任清單,由企業注冊地所在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牽頭負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本著尊重歷史和解決問題的態度,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辦法,全力推動解決。對擬上市企業在歷史上存在國有股權或集體股權變更、解除掛靠集體企業等情況,確需市政府出具確認意見的,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和市級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出具確認意見;確需省政府出具確認意見的,由市政府和省級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省政府出具確認意見。在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土地、房產、對外擔保等歷史遺留問題過程中,職能部門要勇于擔當,有效解決“瓶頸”問題,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而出現一定程度工作失誤或過失,不存在主觀故意,沒有為個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可以進行容錯糾錯。〔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審計局、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
十、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建立領導聯系上市公司工作機制,注重傾聽上市公司聲音,了解上市公司訴求,支持上市公司圍繞主業開展并購重組、再融資,以上市公司為龍頭,發展產業集群,持續強鏈補鏈延鏈。對我市上市公司實施并購重組、再融資(增發新股、配股、發行債券)并將并購標的或融資額50%以上投資我市的,按照實際并購資產額、融資額的2‰予以補助,每家企業最高補助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十一、打造省會企業上市“加速器”。依托我市主導產業聚集情況,通過委托專業機構方式,謀劃在石家莊高新區設立企業上市服務中心,高效精準為我市意向上市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創新、政府政策資源對接、上市公司產業資源導入、產學研用以及梯隊企業公司治理規范等方面培育指導,加快企業掛牌上市速度,促進資本市場招商引資。(責任單位:市投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高新區管委會)
十二、引導各類投資基金支持市域產業。鼓勵各類投資基金采用股權方式投資市域企業,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助力我市培育更多更好的上市企業。對投資規模達到3000萬元、期限滿兩年(含)以上的,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我市再給予不超過其實際投資額(扣除政府引導基金)1%的一次性獎勵,市級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作用,撬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共同扶持我市企業壯大發展,為企業上市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
十三、推動國有企業對接資本市場。引導市屬國有企業充分利用各類資本市場,加大改制上市力度,具備條件的要加快整體改制,實現整體上市,不具備整體上市條件的要推動主業資產上市。引導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業通過首發、并購等方式實現境內外上市。推動暫不具備上市條件的企業和與現有上市公司業態無關聯且經營業績相對穩定的二級及以下企業到“新三板”、河北股權交易所掛牌。積極引入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市屬國有企業改制上市、重組整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行政審批局)
本措施所涉及政策內容與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本措施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